2013-08-01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重庆市南岸区2012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拟聘用人员公示
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要求,现将拟聘用人员予以公示。
一、公示期
2013年1月6日—1月14日
二、受理地点及电话
地点:重庆市南岸区监察局信访室
通讯地址(邮编):重庆市南岸区南城大道199号(400060)
电话:62988952
联系人:邓经纬
三、公示要求
1.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书面、署名形式反映。
2.反映人必须用真实姓名,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真实、具体、敢于负责。不允许借机捏造事实,泄愤报复或有意诬陷,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3.受理机构对反映人员和反映的情况严格保密。
四、其他事项
属于2013年毕业的考生,按《简章》要求于2013年7月20日17:00前到南岸区人事考试中心接受资格复查,复查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报名所需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套,未按规定时间接受复查的拟聘用人员,视同自动放弃。办理报到手续时间另行通知。
其他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考生本人于2013年1月17日至1月25日持身份证原件到南岸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岸区南坪南城大道25号)5楼人才流动科和2楼工资福利科分别办理《行政介绍信》和《工资介绍信》,并持《介绍信》到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办理报到手续。
附件:南岸区2012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拟聘公示.xlsx
二〇一三年一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