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7-02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江北区2013年公立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2013年重庆事业单位考试交流群:140684971
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有关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区属公立医院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计划
江北区下属公立医院招聘工作人员共30名,具体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江北区2013年区属公立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拟招聘岗位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一览表》)。
三、招聘的范围和对象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以下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未满服务期也未解除选派协议的选派大学生;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全日制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条件
(一)招聘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
3、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工作;
4、具备招聘岗位所必备的专业基础知识和较强的实践操作技能;
5、适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详见《岗位一览表》);
7、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回避制度的有关要求。
(二)招聘范围
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35周岁及以下,即:1977年7月9日及以后出生,具备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即:1972年7月9日及以后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