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县教育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人才结构,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市委组织部和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经县政府研究,报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考试与考核相结合、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名额
招聘名额300名,其中:高中(含中职)教师9名,初中教师17名,小学教师157名、幼儿教师80名,特殊学校教师3名。心理健康师10名、校医20名、档案管理员4名。招聘工作各程序出现的岗位空缺一律不予递补。具体招聘岗位和名额详见《奉节县2013年度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简称《一览表》)。
三、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政治思想表现好,热爱教育事业;
(三)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8年6月7日及以后出生);
(四)适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心理健康、档案管理、校医除外);
(六)学历(学位)、专业和其它条件要求详见《一览表》,2013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13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及相应教师资格证;
(七)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本县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未满服务期也未解除选派协议的选派大学生;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全日制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及地点:2013年6月7日至9日的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内在奉节县人力资源市场(永安镇少陵路96号,永安镇人民政府对面)报名,报名咨询电话:56525151、56551092、56567927(报名点)。
2、报名手续及资格审查:报考者只能选择《一览表》中的一个岗位报名,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内竞争,分别聘用。报考者按岗位所列条件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2013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应届毕业证明及大学期间的学习成绩单)、有工作单位的必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同意报考)证明》及招聘条件要求的其它证明材料的原件,同时提供复印件各1份,以及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经资格初审合格者,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并按规定缴纳笔试考务费100元/人(50元/科)。因考生自身原因不能参加考试的,考务费不予退还(如有发现报考条件不符合的已缴费考生,通过电话或短信息通知取消报名资格并办理退费手续)。
本次招聘只采用现场报名方式,不接受电话报名、传真报名和网上报名。本人不能到场的可委托报名,但须出示委托人的相关资料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
(二)领取《准考证》:考生凭身份证和缴费收据原件于2013年6月17日工作时间内到奉节县人力资源市场领取《准考证》。
(三)考试考核
拟招聘岗位名额与实际报名人数比例须达到1:2,未达到该比例的,取消或相应递减拟招聘岗位名额数至规定比例。计算公式为:重新确定的招聘名额=实际报名人数×开考比例(1/2),计算结果出现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
1、笔试
全县统一组织笔试。笔试采用闭卷方式作答,内容包括公共科目笔试和专业科目笔试,分值均为100分。心理健康、档案管理、校医岗位的公共科目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其余岗位的公共科目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及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政策法规、教师职业道德。专业科目笔试内容均为其报考岗位的专业知识。
笔试时间、地点:笔试时间定于2013年6月18日,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奉节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fj.cq.gov.cn/index/)和奉节县教育委员会网站(http://www.fjxedu.gov.cn/)上进行公示。
2、面试
招聘名额在10名及以上的岗位按1:1.5的比例,10名以下各岗位按1:2的比例,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出现小数点的按四舍五入法处理。若最后一名出现并列,则同时进入面试。若面试人选未达到规定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考生成绩须不低于其他岗位进入面试人员的最低成绩,方可进入面试。其中,特殊岗位或急需短缺人才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同意,可适当放宽面试比例。
心理健康、档案管理、校医岗位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音、体、美和幼教岗位面试采取专业技能测试方式进行;其余岗位的面试采取说课的方式,说课内容在报考学科的相应教材中随机选择。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确定为体检人员。面试考官对考生面试成绩评定在60分以下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考生面试最后结果在60分以下的,应写出书面报告,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面试时间、地点通过奉节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fj.cq.gov.cn/index/)和奉节县教育委员会网站(http://www.fjxedu.gov.cn/)另行通知,参加面试人员按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40元/人。凡未按通知规定时间、地点到达面试候考室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3、考试考核总成绩计算方式
考试考核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30%+专业科目测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
考试考核总成绩按四舍五入法分项计算,总分及分项成绩均保留到小数点后面两位数。
考试考核总成绩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奉节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fj.cq.gov.cn/index/)和奉节县教育委员会网站(http://www.fjxedu.gov.cn/)上进行公示。
(四)体检
体检人选按招聘岗位人数,按照报考本岗位考生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若最后一名考试考核总成绩出现并列,则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笔试成绩相同的,则加试一轮面试。
体检在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招聘单位和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疑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县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考生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五)考察
由奉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奉节县教育委员会,对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在2013年7月31日前未取得相关学历(学位)证书及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及奉节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人员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准考证号、学历(学位)、毕业院校、专业(学位)、考试总成绩、报考岗位等。公示期间,考生因招聘范围和条件被检举且查证属实的,取消拟聘资格。
(七)选择单位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在所报考的岗位中按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具体单位。选岗时间地点通过奉节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fj.cq.gov.cn/index/)和奉节县教育委员会网站(http://www.fjxedu.gov.cn/)另行通知,不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选岗的人员视为自愿放弃选岗资格。同时参加本次公招和“双特计划”招聘的拟聘人员,只参加其中一次选岗。
(八)聘用及待遇
8月中下旬将组织拟聘人员培训,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不按时参加培训者,视为放弃拟聘资格。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的规定,签订事业单位人事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关于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有弄虚作假行为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取消聘用。
五、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要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对招聘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若有违反规定或采取弄虚作假手段获取考试或应聘资格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严格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本简章由奉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奉节县教育委员会负责解释。联系电话:56525151,565510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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