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四季度重庆市万州区事业单位招聘简章

2013-12-02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有关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计划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7名。具体招聘单位和岗位详见《2013年万州区四季度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以下简称《一览表1》)和《2013年万州区四季度公开直接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2,以下简称《一览表2》)。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凡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年龄35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3年12月4日);
  4. 符合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一览表1》和《一览表2》);
  5. 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回避制度的有关要求;
  6.自愿在招聘单位服务5周年以上,否则取消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
  7.在国外境外高校取得的学历(学位),须获得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二)不属于招聘范围的人员: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现役军人;本区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未满服务期也未解除选派协议的我市选派大学生;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电话和现场报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本次招聘单位中的一个岗位报名,按各报考岗位竞争、分别聘用。
  (一)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在2013年12月5日至6日9:00-17:00期间登录重庆市万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anzhou.cqhrss.gov.cn/u/wanzhou/)进入报名系统(http://61.128.165.16:8081/wsbm/webregister/index.aspx),提交报考申请。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者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和相关说明,按照说明要求如实、准确填写报考信息的各项内容并上传电子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准确记住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报名确认、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成绩查询等事项的重要依据和关键字)。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二)初审报考资格。各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根据报考人员的报名信息,按照招聘岗位要求,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并在报考人员报名当天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
  (三)查询报考资格初审结果。报考人员可于报名后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如因填报信息错误导致审核未通过的,可于2013年12月7日上午12:00以前进行修改,重新进行资格初审。报名人员应慎重选择报考单位及岗位,如资格初审通过,不能更改报考单位及岗位。
  (四)网上缴费。资格初审合格者,须在2013年12月7日下午17:00前登陆网站确认报名,并按规定缴纳考务费50元/每科。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视为自动放弃。确认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五)各招聘岗位拟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比例须达到1:2(具体见《一览表1》),未达到该比例的,相应递减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无法递减的,取消招聘。其中,紧缺人才或特殊岗位的,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同意后,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因招聘岗位取消而不能参加招聘考试的报名者,退还其报名考务费或调剂报考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六)打印准考证。网上报名资格审查合格并缴费确认报名的考生,请于2013年12月8日12:00以后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A4纸,字迹、照片清晰)。
  五、招聘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分考核招聘和考试招聘两种方式。
  (一)考核招聘(详见《一览表2》)
  考核招聘由重庆市万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共同组织,考核方式为面试。
  考核面试要求:报名者根据报考岗位及专业要求,持身份证、准考证、学历(学位)证、《考生报名信息表》及职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等原件且同时提供复印件(A4纸)各一份。岗位条件中要求相关工作经历要求的,必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同意报考)证明》(见附件3)
  考核的具体方式详见《考核招聘一览表》。考核面试分值为100分,考核面试成绩当场公布。考核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面试考官对考生考核面试成绩评定在60分以下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考生考核面试最后结果在60分以下的,需形成书面材料报区人力社保局备案。若拟聘岗位末位考核成绩相同者,采取加试面试的办法确定。
  考核面试时间、地点及具体方式另行通知。
  (二)考试招聘(详见《一览表1》)
  考试分为公共科目笔试、专业科目测试和面试。
  1.公共科目笔试
  笔试时间初定于2013年12月11日(星期三),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科目及分值:《综合基础知识》(考试内容以2013年下半年发布的考试大纲为准),总分为100分。
  2.专业科目测试
  时间及地点:初定于2013年12月11日(星期三),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一览表1》中“考试类别”为“综合类”的岗位专业科目测试为《管理基础知识》(考试内容以2013年下半年发布的考试大纲为准); “卫生类”的岗位专业科目测试为医学公共基础知识等内容。总分为100分。
  3.现场复审报名资格
  进入面试的人员须持有关证件资料,按时到指定地点接受万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的现场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考生应提供报考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1)准考证;(2)学历(学位)证;(3)身份证;(4)报考职位要求的相关工作经历(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注:需所在单位及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签章),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13年12月4日;(5)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并经本人签字的《考生报名信息表》;(6)报名要求所需的资格证等其他证明资料。
  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考核;资格复审不合格者或经确认自动放弃面试者,取消面试资格,其缺额按报考该岗位考生公共科目笔试与专业科目测试成绩之和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打印报名表的时间和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在万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anzhou.cqhrss.gov.cn/u/wanzhou/ )上另行通知, 考生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4、面试
  面试由重庆市万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凡考生有一科缺考,取消面试资格。
  面试时间及地点:时间、地点及具体方式另行通知。
  面试比例:面试人选按拟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2的面试比例(详见《一览表1》),按公共科目笔试与专业科目测试成绩之和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面试比例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无法递减的,取消招聘其中,特殊岗位或急需短缺人才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同意,可适当放宽面试比例。
  面试分值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面试考官对考生面试成绩评定在60分以下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考生面试最后结果在60分以下的,需形成书面材料报区人力社保局备案。
  5、考试总成绩计算方式
  考试总成绩= 公共科目笔试成绩×30%+专业科目测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
  各类成绩按照四舍五入的办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人选按拟招聘岗位人数,根据考试或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若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依次按专业科目成绩、公共科目成绩、面试成绩高者优先,仍不能确定的采取加试面试的方法确定。
  体检由重庆市万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转发<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特殊体检标准(试行)的通知>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8号)、《关于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的通知》(渝人社发〔2010〕49号)和《关于转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渝人发〔2005〕25号)要求,并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招聘单位和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疑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万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若体检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的缺额,则按报考本岗位考生考试或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合格者,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对其政治思想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政自律、道德品质修养、学习工作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综合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应聘人员报名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若考察、资格复查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的缺额,按照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时的递补原则确定递补人员。
  七、公示
  考试考核成绩等有关事宜,可登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anzhou.cqhrss.gov.cn/u/wanzhou/ )查询。
  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万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专业、拟聘岗位和考试考核总成绩等。
  八、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提出拟聘用意见,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和《重庆市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名册》送主管部门审核,报万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
  经区人力社保局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由招聘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的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并按规定享受相应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以及提供虚假材料者,取消聘用资格。
  九、信息发布
  笔试成绩、资格复审时间、面试时间、面试成绩、考试考核总成绩、体检时间、体检人员名单、拟聘人员名单等信息,将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anzhou.cqhrss.gov.cn/u/wanzhou/ )发布。
  十、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要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对招考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考工作顺利进行。要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本简章由重庆市万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58242158
  考务及招考政策咨询电话:人社局:58232645 58231711 58249506;卫生局:58815008;财政局:58239200;江南新区:58529900;林业局:58551967;农委:58569570;体育局:58815989;水电校:58124583;市政局:58379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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