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文件精神,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云阳县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37名,具体招聘单位和岗位详见《公开招聘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岗位条件一览表》(附件1,以下简称《一览表》)。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县属、街道医疗卫生单位:201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其中:除县医院和县中医院外医疗卫生单位的麻醉学、医学影像、医学检验可放宽到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专科学历);
乡镇医疗卫生单位:201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其中: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可以放宽到往届毕业生。
上述对象符合下列条件的,均可报名应聘: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政治思想道德素质,热爱教育事业;
(三)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相同或相近;
(四)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13年11月16日);
(五)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以下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14年应届全日制毕业生;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办法及程序
(一)研究生招聘办法。
1、报名及初审。凡符合招聘对象和条件的人员,根据招聘单位专业要求,填写并打印《公开招聘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报名登记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由所在院系盖章后到现场报名及初审。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报名。
报名初审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①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②自荐书(包括本人基本情况、思想品德、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大学期间各科学习成绩、各类获奖证书、奖学金获得情况、社会实践情况等内容)和《报名登记表》各一份。
全日制普通高校往届毕业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者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件等相关材料按照招聘时间到重庆医科大学报名。
报名结束后,用人单位根据应聘人员的自荐书等情况进行初审,按照招聘岗位指标原则上不低于1:2的比例择优确定参加考核人员名单,报招聘工作组审核备案。
2、考核。考核以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分值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成绩60分及以上的为合格,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确定为拟招聘人选。考官对考生面试成绩评定在60分以下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考生面试最后结果在60分以下的,招聘单位应写出书面报告,报县人力社保局备案。
在考核合格人员中,根据各岗位招聘指标,按报考该职位考生的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拟签约人选,报招聘工作组审核备案,由聘用单位与确定的签约人选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
(二)专科及以上毕业生招聘办法。
1、报名及初审。凡符合招聘对象和条件的人员,根据招聘岗位和专业要求,填写并打印《报名登记表》,由所在院系盖章后现场报名及初审。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报名。
报名初审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①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②自荐书(包括本人基本情况、思想品德、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大学期间各科学习成绩、各类获奖证书、奖学金获得情况、社会实践情况等内容)和《报名登记表》各一份。
报名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的自荐书等情况进行初审,按照各招聘岗位指标不低于1:2的比例(特殊紧缺岗位适当放宽比例)择优确定进入笔试人员名单。
2、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共一科,分值100分,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以2013年下半年公布的考试大纲为准)和《医学基础知识》(非医学类专业考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考试时间90分钟。参加笔试的人员凭身份证提前20分钟进入考场(自带必备的考试用品)。具体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进入面试人选按各招聘岗位指标1:2的比例,根据报考同一岗位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以结构化方式进行,分值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确定为拟招聘人选。考官对考生面试成绩评定在60分以下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考生面试最后结果在60分以下的,招聘单位应写出书面报告,报县人力社保局备案。
4、考试考核总成绩计算。考试考核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面试成绩采取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面两位小数)。
5、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根据拟聘岗位指标,按各岗位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签约人选,报招聘工作组审核备案。若考试考核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高低确定(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以加试的方式确定),由聘用单位与确定的签约人选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三)体检
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的所有人员于2014年7月15日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和所在院校出具的考察证明材料交云阳县卫生局组织人事科审查,审查合格人员于2014年7月16日按有关要求集中参加统一组织的体检。未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和审查不合格人员,取消就业协议。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招聘单位和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疑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云阳县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不合格者,解除协议,取消聘用资格。
(四)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由云阳县人力社保局、招聘主管部门对其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工作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五)公示
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云阳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专业、准考证号、招聘单位等。
(六)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招聘人员,由云阳县人力社保局审批同意后,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的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工资福利待遇。
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任;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须在云阳县卫生事业单位服务满5年及以上,未达到服务年限的,不允许调动,否则取消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
五、日程安排
本次招聘工作于2013年11月组织开展实施,具体报名时间和地点以各高校就业信息网发布时间为准。初步日程安排为:
2013年11月17日在重庆市陈家坪展览中心参加卫生人才双选会;
2013年11月19日在成都医学院组织开展招聘工作;
2013年11月21日在川北医学院组织开展招聘工作;
2013年11月23日在泸州医学院组织开展招聘工作;
2013年11月28日在重庆医科大学组织开展招聘工作;
2013年12月5日在重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组织开展招聘工作;
2013年12月7日在三峡医药高等专科学校组织开展招聘工作。
诚邀其他院校考生届时根据实际情况到以上学校应聘。
六、有关要求
(一)在云阳县纪委(监察局)全程监督下,县人力社保局会同县卫生局组织开展本次招聘工作。
(二)严格招聘纪律,加强监督检查。对在报名、考试考核等招聘环节上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不予聘用,并按照有关法律和规定严肃处理;对在组织招聘过程中营私舞弊、以权谋私等违反招聘纪律的有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三)经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必须在2014年7月31日前将个人档案寄至云阳县卫生局组织人事科,并按规定时间到招聘单位报到。未按时参加体检、提供相关资格证明、个人档案资料及签约后未按期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并按协议要求承担违约责任。
(四)本简章由云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云阳县卫生局负责解释。
联系人及电话:谭梁栋,15923429969
王孟平,139965869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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