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巫溪县公开选拔县管领导干部公告

2013-07-16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重庆市巫溪县公开选拔县管领导干部公告

为进一步完善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选人用人机制,拓宽选人用人渠道,创造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环境和条件,为巫溪各项事业快速发展提供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中共重庆市巫溪县委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选拔部分领导干部。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及《重庆市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公告》。
一、公开选拔职位及职数
重庆市巫溪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1名;
重庆市巫溪县科学技术委员会副主任1名;
重庆市巫溪县统计局副局长1名;
重庆市巫溪县广播电视台副台长1名。
二、公选范围
重庆市范围内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可报名。
三、公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报名人员应当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
3.身体健康。
(二)资格条件
1.应具有国民教育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年龄在40周岁以下。
3.工作年限满3年以上(硕士研究生满2年以上,博士研究生满1年以上)。
4. 现任党政群机关正科级职务,或现任事业单位相当于正科级职务;现任党政群机关副科级职务满2年,或现任事业单位相当于副科级职务满2年。
5.报考县电视台副台长职务的应具有1年以上新闻工作经历。
年龄、工龄、任职时间等均计算到2013年2月28日。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正受司法机关立案侦察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2.正在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提任使用限制期内的;
3.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4.违反计划生育有关规定,正在处罚期内的;
5.近三年年度考核有不称职(不合格)或基本称职(基本合格)情形的;
6.其他不适宜提任领导职务情形的。
四、公选程序
(一)报名
1.本县报名人员直接到报名点报名,县外人员采取电子邮件、传真方式报名。报名地点:巫溪县委组织部干部科(重庆市巫溪县马镇坝行政综合大楼13楼)。联系电话(传真):023-51522751;电子邮箱:185229135@qq.com。
2.报名时须齐备下列证件和资料:经工作单位同意并加盖公章的《重庆市巫溪县公开选拔领导干部报名表》(见附件)、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任职文件等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近期1寸免冠同底彩色照片3张。
《重庆市巫溪县公开选拔领导干部报名表》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或巫溪县人民政府门户网下载。
3.报名者只能报考1个职位,到报名时间截止前,本人要求改报职位的,经巫溪县委组织部同意,可改报职位。县外报名人员须在笔试前一天拿上述材料到巫溪县委组织部完善报名手续。
4.报名时间:2013年3月11日—2013年3月24日。
(二)资格初审
由巫溪县委组织部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笔试人员名单。参加笔试人数与选拔职位名额的比例一般不低于10:1。如达不到此比例要求的,经市委组织部同意,可适当降低比例。如决定取消该职位的选拔,该职位的报考人员可以改报其他职位。经资格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于2013年3月29日到巫溪县委组织部干部科领取准考证。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总分各为100分。笔试、面试试题从市委组织部党政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考试题库中提取,考试由巫溪县委组织部统一组织。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时间为2013年3月30日(星期六)。笔试内容为中组部印发的《党政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考试大纲》规定的《公共科目》,由市委组织部统一制卷和阅卷。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法。面试人选与选拔职位的比例为5∶1。进入面试人员笔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每一职位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前5名进行面试。如第5名多人并列,则同分数人员均进入面试。如同一职位笔试成绩60分以上人员不足5人,须经市委组织部同意才能进行面试,否则该职位公选终止。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四)体检
根据应考人员的考试综合成绩,每一职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前3名进入体检,如综合成绩第3名并列,则同分数人员均进入体检。被确定为体检人员的面试成绩应不低于60分。体检标准执行《重庆市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体检暂行办法》(渝委组[2005]159号文件)。如体检合格者不足3人,可在考试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得分高低递补。
(五)考察
考察人选与选拔职位的比例一般为2∶1。巫溪县委派出考察组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干部考察程序,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
(六)研究任用
对考察、体检合格的,按程序提交中共巫溪县委常委会研究决定拟任人选并对拟任人选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按法定程序或有关规定办理任用手续。如报考某一职位的人选经考察后均不合格或经中共巫溪县委集体讨论认为无合适人选的,该职位空缺。
五、管理和使用
公选后任职的领导干部,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的,正式任职;不胜任的,免去试任职务,一般按试任前职务层次安排工作,或者回原单位工作。
不适用试用期制的干部,任职一年后经考核不能胜任的,应免去现职,一般按其公开选拔前的职务层次安排工作,或者回原单位工作。
六、工作监督
本次公开选拔工作,由纪检监察机关进行全程监督,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在公开选拔工作中如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泄露机密等行为,一经发现,严肃依法查处。
七、本《公告》由中共巫溪县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51522751  13594741787  13896738399
联 系 人:周  敏  张  钊
 
附件:《重庆市巫溪县2013年公开选拔部分领导干部报名登记表》.docx

分享到

切换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