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国内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须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其他报考者须于2024年2月29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留学回国人员还须在2024年2月29日前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招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均应在2024年2月29日前取得。
2. 市级机关除部分特殊职位和专业性较强的职位外,主要招录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区县级及以下机关主要招录应届高校毕业生。基层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2024年2月。
3. 对艰苦边远地区的乡镇机关职位,可以采取降低学历要求、放宽专业条件、不限制工作年限和经历、降低笔试开考比例、单独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等措施,适当降低进入门槛。对于通过降低进入门槛等倾斜政策录用的人员,应当在所报考区县辖区范围内的艰苦边远地区乡镇机关最低服务5年(含试用期);未满5年的,不得交流(含公开遴选)到除本区县艰苦边远地区乡镇机关以外的其他机关。对非艰苦边远地区的乡镇机关职位,新录用人员应当在乡镇机关最低服务5年(含试用期)。
4. 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考的,其对象是指我市服务期满并经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计划(本科生服务期满2年及以上,研究生服务期满1年及以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满3年及以上)、“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期满2年及以上)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入伍地、退伍地或户籍地为重庆市辖区的服现役满5年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另外,在艰苦边远地区工作满3年且历年考核为合格以上等次的在编在岗事业编制人员,可以报考本区县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定向招考的职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