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上半年重庆渝中区事业单位遴选公告已发布,计划遴选38人,报名时间:2023年5月18日9:00—5月25日18:00。报名方式:网上报名。重庆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重庆市渝中区2023年上半年公开遴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为加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等规定,重庆市渝中区现决定面向区外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公开遴选一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遴选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遴选单位及人数
本次公开遴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8名,具体遴选单位及岗位详见《重庆市渝中区2023年上半年公开遴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情况一览表》(附件1)。
三、遴选范围和条件
(一)基本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遵守宪法和法律;
具有良好的品行;
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具备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二)资格条件
1.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2.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2年6月及以后出生);
3.区外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2年及以上;
4.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试用期按规定参加考核不定等次的除外);
5.现聘在与遴选岗位相当层次的岗位等级及以上或符合我市调动有关规定;
6.符合遴选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纳入本次遴选范围
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曾受过党纪、政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不符合最低服务期相关规定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尚未建立人事关系但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考察的拟录(聘)用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未满服务期限或本简章发布之日前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医学)生。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聘)用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特别说明
本简章所要求的条件中,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40周岁以下,均含40周岁,以此类推。
本简章所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约定外,均以2023年5月为计算截止时间,且按照“对年对月”的原则进行计算。
四、遴选程序
(一)岗位查询
公开遴选岗位、指标、资格条件等情况,详见《重庆市渝中区2023年上半年公开遴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情况一览表》(附件1)。遴选岗位有专业要求的,统一参考《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附件2)、《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2年)》(附件3)、《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附件4)、《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附件5),考生所学专业符合其中一个专业目录即可。报考人员如对遴选岗位中的学历、学位、资格条件等有疑问的,可电话咨询。
特别提醒:报考人员毕业证书上所列专业名称与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不一致的(含相近相似的专业),但报考人员认为所学专业符合报考岗位要求,须由报考人员提供学校盖章的学习课程、成绩单等证明资料,经审核研究同意,方可报名。
(二)网上报名
本次公开遴选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实行诚信报考,遴选单位不对报考人员网上填报的信息进行资格审查。报考前,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本简章、《重庆市渝中区2023年上半年公开遴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情况一览表》(附件1),慎重选择报考岗位。在遴选过程中,发现报考人员不诚信或填报的个人信息不符合遴选条件的,取消其遴选资格。
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名申请。公开遴选网上报名时间为2023年5月18日9:00—5月25日18:00。报考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http://www.cqyz.gov.cn/),点击“渝中区人事考试在线报名”栏目进入报名系统,按照规定格式、内容和要求填写报名信息。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报考人员应按照要求如实、准确填写报名信息的各项内容。如因不符合条件或不诚信报考被取消遴选资格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
2.照片审核。本次网上报名只审核报考人员上传的电子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是否符合要求,照片审核通过即视为报名通过;照片审核未通过的,可在2023年5月26日18:00前进行修改,重新等待审核。
3.查询审核结果。报考人员务必于提交报名信息后1日内登录报名网站查询照片审核结果。报考人员应慎重选择报考岗位,一经审核通过,不能更改报名信息。
4.网上缴费。笔试考务费每人50元。报考人员须在2023年5月27日18:00前,登录报名系统缴费确认参考。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确认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5.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处理。报考人数与遴选人数比例须达到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研究同意,最低可降至2:1;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遴选名额;遴选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该岗位本次遴选名额。因报考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遴选岗位被取消的,按规定向该岗位已缴费的报考人员退还考务费或征得本人同意后将其调剂到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岗位参考。
6.打印报名信息表。缴费成功后,报考人员在报名网站及时打印报名信息表(使用A4纸打印,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妥善保管,以供现场资格审查时使用。
7.打印准考证。网上报名缴费成功的,须在2023年6月8日9:00—7月8日18:00期间,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需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原件按时到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逾期未打印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2023年5月19日—5月24日公布各岗位报名情况,报考人员可在“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http://www.cqyz.gov.cn/)“渝中区公开遴选专栏”栏目进行查询。
(三)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时间暂定为2023年6月10日,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和考试注意事项见准考证。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测试》,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考生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范围主要包括:时事政治、党史、国情、市情、渝中区情等。笔试阅卷完成后,由中共重庆市渝中区委组织部会同重庆市渝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
遴选条件要求中级职称以上的岗位,实际缴费人数与拟遴选人数比例未达8:1的,经研究同意,可直接进入资格审查。
(四)笔试成绩查询
2023年6月16日之后,报考人员登录遴选报名网站,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五)现场资格审查
现场资格审查时间暂定为2023年6月20日—6月21日9:30—12:00,14:30—18:00。开展笔试的岗位,现场资格审查人员名单按照3:1的比例,在同一岗位笔试合格人员中,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若最后一名考生的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人员均进入现场资格审查;未开展笔试的岗位,缴费人员全部进入现场资格审查。
现场资格审查地点另行通知,现场资格审查需提供下列资料:
1.考生网上报名信息表、笔试准考证;
2.完整填写《重庆市渝中区2023年上半年公开遴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场资格审查表》(附件6),加盖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及组织人事部门公章;
3.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4.身份、职务职级(岗位等级)证明材料:公务员(参公人员)需提供录用材料,任现职务职级任免文件或《干部任免审批表》等复印件各1份,并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公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需提供公开招聘入职材料、现聘岗位等级聘用呈报表或聘用文件等复印件各1份,并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公章;
5.近3年年度考核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档)次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并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公章;
6.遴选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各1份。
现场资格审查重点对人员身份、资格条件等进行审核,审核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审查环节出现的缺额,经研究同意后,从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人员经现场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特别提示:资格审查贯穿遴选全过程。在遴选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遴选机关均可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遴选资格。
(六)面试
面试由中共重庆市渝中区委组织部、重庆市渝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参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执行。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人员面试时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报到或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遴选资格。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分值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低于70分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考试考核总成绩计算规则:
组织笔试的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未组织笔试的岗位:总成绩=面试成绩。
考试考核总成绩在面试当天公布。
(七)考察
考察采取差额考察的方式,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不带入考察环节。考察人选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遴选名额差额1名确定考察对象。若总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差额考察。
考察由中共重庆市渝中区委组织部、重庆市渝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遴选单位共同组织实施,重点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政治业务素质与遴选岗位的匹配程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深入了解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的情况,深入考察道德品行,强化专业素养考察,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加强作风和廉政情况考察。考察时,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听取考察对象所在单位有关领导、同事、纪检监察机构等的意见。根据需要也可以进行延伸考察。考察组将查阅干部人事档案,核实考察对象身份以及其他需要核实或查询的情况(如“三龄两历一身份”、违纪违规情况、社会信用记录等)。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
考察环节及以后出现缺额的,均不再递补。综合考察情况,研究提出进入体检环节人选,并进行公布。
(八)体检
体检人选按照考察结果1:1等额确定。体检标准按照有关规定,在指定的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体检及复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体检人员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后7日内提出书面复检申请,经研究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报考人员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遴选资格。
(九)公示和办理相关手续
拟遴选人员名单等信息在“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http://www.cqyz.gov.cn/)进行公布,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人员,按规定办理调动手续,相关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五、纪律要求
公开遴选是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须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和干部人事工作纪律,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凡违反遴选工作纪律的,一经查实,取消遴选资格,追究当事人责任。
本简章由中共重庆市渝中区委组织部、重庆市渝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网上报名政策咨询电话:023-63762335、023-63765313、023-63765137
文章来源:https://www.cqyz.gov.cn/ztzl_229/yzgklx_2022/202305/t20230516_1196798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