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重庆市璧山区委组织部考调工作人员简章已公布,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0年4月17日18:00止。笔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考试不指定复习用书。需要备考的考生可参考2020年重庆公务员考试通用教程。重庆市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中共重庆市璧山区委组织部2020年面向区外公开考调工作人员简章
一、考调名额
本次面向区外公开考调公务员共6名,其中,职位1考调4人,限男性;职位2考调2人,限女性。考调后根据工作需要和考生专业特长,由区委组织部按考调前同等层次职务职级统一分配到八塘镇、广普镇、三合镇、健龙镇机关工作。具体职位详见《璧山区2020年面向区外公开考调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附件1),以下简称《职位一览表》。
二、考调范围
璧山区外各级党政机关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职在岗的正科级及以下公务员(含相应职务层次的职级公务员,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
三、考调条件
报名人员除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外,同时需要具备以下条件:
(一)政治坚定、实绩突出、品行端正、群众公认、清正廉洁;
(二)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教育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
(三)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即1985年4月1日之后出生),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四)具有2年及以上工作经历,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报名截止日。有不连续工作经历的,照此原则累计计算。
(五)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试用期考察合格视为称职)及以上;
(六)考调人员应承诺调入后在我区至少服务5年,且服从组织安排和职级确定;
(七)报名人员必需经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和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推荐方可报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一)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或者尚在任职试用期的,或者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调动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二)重要公务尚未处理完毕,且须由本人继续处理的;
(三)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四)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考调程序
本次公开考调按照报名、资格初审、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调动等程序进行。考调简章在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www.bishan.gov.cn)公布,考生自行查看并请密切关注考调各阶段工作要求。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0年4月17日18:00止。
2. 报名方式:本次采取网上诚信报名方式。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职位,通过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报名材料电子件上传至邮箱(bszzbgbk666@163.com)。
3. 报名提交材料:需要提供的材料均为电子件。包括:(1)报名推荐表(见附件);(2)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公务员登记表、选调生或国防生证明;(3)任现职务职级文件(或任现职务职级干部任免审批表);(4)近五年(2015年—2019年)年度考核有优秀的,附相应年度考核文件或年度考核登记表;(5)获得奖励的,附奖励证书或者文件;(6)在公开刊物发表过文章的,附文章;(7)本人自荐材料一份,1500字左右。
以上材料均可扫描或拍照,形成的图片要完全体现相关内容。所有电子件须打包上传,并如实命名,文件名格式为:职位序号+姓名。
4. 资格初审合格人员,由区委组织部电话通知现场资格复审、笔试的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资格审查贯穿考调工作全过程,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报考人员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情况,立即取消考调资格。
5. 拟考调人数与初审合格人数比例至少达到1:5,若未达到1:5比例的,由区委组织部确定取消或调减拟考调人员数量。
(二)笔试。
笔试开展综合能力测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考试不指定复习用书。笔试采取书面答题(闭卷)方式,满分为100分。报考人员应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试。
为鼓励先进,择优考调,本次考调对参考人员实行加分,近五年(2015年—2019年)年度考核获优秀等次的,每次加1分;考生属选调生或国防生的,加1分,加分计入笔试成绩。凡报名时未提供年度考核优秀依据或身份证明的,不享受加分政策。
笔试成绩=综合能力测试成绩+加分。笔试成绩仅作为进入面试的依据,不带入面试环节。
(三)面试。
在报考同一职位人员中,按照拟考调人数与面试人数1: 3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若进入面试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则并列人员均进入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面试总分为100分,成绩当场公布。面试合格分数线70分,低于70分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四)体检。
在报考同一职位面试合格的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若进入体检人员的面试成绩出现并列时,则并列进入体检,差额考察确定拟调人员。
体检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有关规定执行。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人选。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时,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报考同一职位的其他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报考人员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复检)的,视为放弃考调资格。
(五)考察。
由璧山区委组织部和考调单位组成考察组,对拟考调人员的政治表现(坚定理想信念、树立“四个意识”“四个自信”“两个维护”等情况)以及德能勤绩廉方面的表现进行全面了解和评价,确定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并对资格条件进行进一步复核。考察结论为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因考察原因出现缺额的,由璧山区委组织部决定是否进行递补。进行递补的,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报考同一职位的其他考生面试成绩中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六)公示和办理调动手续。
璧山区委组织部根据考察情况确定拟考调人员,拟考调人员名单在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考调结果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转任手续。
(七)其他。
考调人员到我区入职后,全日制博士研究生享受5万元一次性安家补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享受2.5万元一次性安家补贴,并按规定享受璧山区高层次人才其他相关政策。
五、纪律要求
(一)公开考调区外公务员,是我区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途径。各相关单位和人员要严格执行干部人事纪律,杜绝不正之风,严禁弄虚作假和徇私舞弊,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对违反有关规定和纪律的行为,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参加考调考试人员在整个过程中不得弄虚作假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调资格,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调资格,并向所在单位发函通报。
本简章由中共重庆市璧山区委组织部解释。
咨询电话:刘礼民41436318,15826294821;
方悦颖41436318,17802379676。
中共重庆市璧山区委组织部
2020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