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

2019-04-25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本期为各位考生带来了如何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进入了面试环节的你,是否感到很紧张,怕面试官出的题你听都没听说多,怕一不小心说错话,而错失了这个机会。那么,你是否每天都有关注社会热点,你是否懂得一些面试技巧呢?重庆公务员考试网专家温馨提示考生阅读下文,相信能给考生带来一定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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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仔细研读下文>>>如何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

  【热点背景】
 
  “儿子”来了还是骗子来了: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
 
  2019年猪年央视春晚,蔡明、潘长江、翟天临、葛优、乔杉组合表演的小品《“儿子”来了》,从老人花8000元购买“养生床垫”开篇,反映了一些不法分子用一些养生讲座、情感推销等手段专门欺骗老年人巨额购买养生器材、保健品等谋取暴利的现实,其主题在提醒老年人莫偏听偏信、防止上当。
 
  关于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探索出许多积极举措。2013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八条“家庭成员应当关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视、冷落老年人。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家庭成员,应当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保障赡养人探亲休假的权利。”
 
  2018年“两会”期间,就有32位代表向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提交《关于重视独生子女家庭养老问题的建议》,其中提到,解决独生子女养老面临的困境,一方面政府在政策上要倾斜,照顾特殊家庭,另一方面还要完善居家养老体系,强化社区服务功能。
 
  据民政部统计,截至2018年5月全国已有12个省份陆续修订了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地方性法规,各地配套措施还在持续跟进。这些配套措施除了对赡养人的赡养义务、老年人的房产和财产权、人身安全权益作了明确规定,还充实细化了赡养人的精神慰藉义务。
 
  如2018年5月提请当地人大常委会审议的《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修订草案)》提到,应当鼓励用人单位为赡养人探望老年人、带父母旅游或者照顾失能及住院老人提供休假便利;于2018年9月1日实施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也提到,独生子女父母年满六十周岁的,患病住院期间,用人单位应当给予其子女每年累计不超过十五天的护理假。护理期间的工资、津贴、补贴和奖金,其用人单位不得扣减。
 
  【题目预测】
 
  2019年猪年央视春晚小品《“儿子”来了》反映了一些不法分子用一些养生讲座、情感推销等手段专门欺骗老年人巨额购买养生器材、保健品等谋取暴利的现实。有人说,老人们频频被骗,这个锅不能只由“骗子们”来背,对此,你怎么看?
 
  【热点解析】
 
  一个优秀的文艺小品,既能给人们带来欢笑,更应该引人深思。《“儿子”来了》的确是一部优秀的文艺小品,揭露出现今许多不法分子用一些养生讲座、情感推销等手段专门欺骗老年人巨额购买养生器材、保健品等谋取暴利的现实问题。小品中的骗子骗起人来,嘴巴甜,反应快,见招拆招,似乎完全是因为“骗子”的骗术高才引得老年人上当受骗。实际上,我们必须要全方面的看待这个问题,此类问题的出现和解决绝非一方之力。
 
  一方面,现实生活中,许多老人由于子女工作忙很少“回家看看”而成了“空巢老人”。从法律制度上看,现阶段的法律虽然已经强调子女“多回家看看”,但是更多是倡导性的规定,缺少操作性,也让子女回家“有心无力”,因此,许多诈骗犯针对老人们没有亲人陪伴、缺少与子女沟通,以“认了干妈”的“亲切关爱”对老人进行忽悠,使老人陷入了被骗的陷阱。另一方面,老人们面对所谓“高科技”的产品,缺少基本的判断标准和防范意识包括基本的防范诈骗知识,面对“长寿健康”的心理,科学养老知识也极度匮乏,因此屡屡受骗。同时,诈骗份子的违法成本太低,面对此类诈骗案件,取证困难,处罚太低。上述多种因素最终造成保健品诈骗“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
 
  因此,要让针对老年人的保健品诈骗“销声匿迹”,既需要儿女们对父母经常陪伴、给予精神和生活上的关爱,平时应经常回家看看,把生活的烦恼对妈妈说说,把工作的事情向爸爸谈谈,避免老人出现明显的失落感。相关的职能部门应具体细化制度规范,加大对诈骗老人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切实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加大宣传,提高老年人的辨别能力。要针对老年人诈骗案件高发频发的实际,广泛开展预防诈骗宣传活动,引导老年人提高自身的防诈骗意识。总之,要减少进而杜绝老年人被骗案件的发生,必须坚持多管齐下,从根本上斩断伸向老年人的诈骗之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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