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云阳县卫生计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简章已发布,本次公开招聘卫生计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71名。报名时间:3月16日上午9:00-12:00参加2018年春季西部医药卫生人才交流会(重庆汇博人才市场,具体地址:重庆市北部新区天宫大道100号附32号---轻轨3号线狮子坪站旁),组织报名及资格初审。重庆市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2018年云阳县卫生计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简章
为进一步改善我县卫生人才队伍结构,促进我县卫生计生事业快速发展,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和《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及《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区县事业单位赴高校公开招聘优秀毕业生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66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18年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一、招聘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按照任人唯贤、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用人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面向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卫生计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71名。具体招聘单位及岗位条件详见《云阳县卫生计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岗位情况一览表》(附件1,以下简称《一览表》)。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身体健康,热爱卫生事业,具有扎实的基本功和学科专业知识;
3.品行端正,作风正派,遵纪守法,未受任何处分;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道德素质;
4.年龄符合相应《一览表》中的要求,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报名前一日;
5.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相同,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统一参照《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
因不同学历层次致使同一专业称谓不一致的,视为符合专业要求。未纳入《专业参考目录》,但经培养高校、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属同一专业的,经审核同意可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考生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写毕业证书载明的所学专业;
6.在国外境外高校就读的全日制学历(学位)的人员,其学历(学位)须在2018年7月31日前获得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7.符合招聘岗位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范围
1.凡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属于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本县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现役军人;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3.符合事业单位人员回避要求和审批机关确认的其他条件。
(三)其他要求
1.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本科生、研究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2.聘用人员须在云阳县服务年限不低于5年,未满服务年限的,不得向县外交流调动,并解除聘用合同、终止人事关系,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四、招聘办法及程序
(一)时间安排
本次招聘工作定于2018年3月16日至18日进行。
报名时间:3月16日上午9:00-12:00参加2018年春季西部医药卫生人才交流会(重庆汇博人才市场,具体地址:重庆市北部新区天宫大道100号附32号---轻轨3号线狮子坪站旁),组织报名及资格初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应聘并参加考试考核。
各岗位报名人数及通过资格审查人数在报名截止后当天在云阳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官网(http://wjw.yunyang.gov.cn/ )公布。
考试考核时间:研究生学历毕业生,2018年3月16日下午2:30参加考试考核;本科学历毕业生,2018年3月17日上午9:00-10:30笔试,面试时间现场另行通知。
考试考核地点:重庆斯坦利酒店(重庆市北部新区泰山大道东段62号)。
没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加考核、笔试和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简章》要求的“招聘范围和条件”,以及《一览表》中各个招聘岗位的要求,结合本人实际情况选择本次招聘中符合自己条件的一个岗位报考(不得同时报考多个岗位)。报名时需提交材料:(1)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2)自荐书(包括本人基本情况、思想品德、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大学期间各科学习成绩、各类获奖证书、奖学金获得情况、社会实践情况等内容)。(3)《云阳县公开招聘全日制普通高校优秀毕业生报名登记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4)本科毕业生须提供《就业推荐表》(须由所在院系负责人签字并加盖院系公章)和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报名结束后,招聘工作组按照《简章》规定条件,依据考生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审查了解考生的各类情况,确定进入考试考核人选,报招聘工作组审核备案。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者参加考试考核。
各拟招聘岗位人数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比例须达到1:3,未达到该比例的,相应递减拟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无法递减的,取消招聘;其中属急需紧缺人才的,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可作为紧缺岗位开考。
(三)考试考核办法
1.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考试考核办法
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报考人员采取专业技能实作方式进行考试考核,时间不少于10分钟,内容为报考岗位相关实作技能。分值100分,成绩当场公布。成绩60分及以上的为合格,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确定为拟招聘人选。
考核总成绩=专业技能实作成绩。
2. 本科学历毕业生考试考核办法
通过报名资格审查后的本科毕业生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试考核分为专业知识测试和面试两个环节。
(1)笔试(分值100分)
本科学历报考人员笔试采取闭卷笔试方式进行,考试科目祥见《一览表》(附件1),分值100分。笔试采用客观性命题,用2B铅笔作答,参加笔试的人员凭身份证提前20分钟进入考场(自带必备的考试用品)。
笔试成绩、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于专业知识测试结束后在考点张榜公布。
2.面试(分值100分)
按各招聘岗位指标1:2比例在报考同一单位同一岗位人员中,根据专业知识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未达到规定比例的,相应递减拟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无法递减的,取消招聘,其中属急需紧缺人才的,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可作为紧缺岗位开考。
面试以结构化方式进行,分值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确定为拟招聘人选。面试考官对考生面试成绩评定在60分以下、90分以上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考生面试最后结果在60分以下、90分以上的,应写出书面报告,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面试具体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执行。
考试考核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面试成绩采取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面两位小数)。
(四)成绩查询
面试成绩、考试考核总成绩及签订就业协议人选名单于考试考核结束后在考点张榜公布,并于本次招聘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在云阳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官网(http://wjw.yunyang.gov.cn/)公布。
(五)签订就业协议
在考试考核合格人员中,根据各岗位招聘指标,按报考该岗位考生的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拟签约人选,报招聘工作组审核备案。拟签约人选最后一名人选成绩相同的,研究生学历毕业生组织加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本科学历毕业生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若仍相同,以加试的方式确定,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拟签约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就业协议书》与聘用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约定违约责任)。
经确认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经县人力社保局核准,可在报考同一单位同一岗位考生中按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一次性递补。
五、体检及考察
签订《就业协议书》的考生于2018年7月30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籍档案和所在院校出具的现实表现证明材料(主要内容为在校期间遵纪守法、道德品质、奖惩、学习等情况)交云阳县卫生计生委组织人事科审查,审查合格人员于2018年7月31日由县人力社保局统一组织,按体检有关标准和要求集中参加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原人事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转发〈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特殊体检标准(试行)的通知〉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8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3〕7号)以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并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体检参照《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确定公务员录用指定体检机构的通知》(渝人社发〔2012〕149号)规定,在指定体检机构进行。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县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体检以后环节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六、公示
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云阳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yy.cq.gov.cn/)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专业、毕业时间、毕业学校、考试考核总成绩、招聘单位及符合聘用岗位的其他条件等。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由云阳县人力社保局审批同意后,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等国家和重庆市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工资福利待遇。
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2018年7月31日前未取得相应层次毕业证、学位证以及体检、考察(政审)不合格者,自动解除就业协议,取消聘用资格。
八、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对招聘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认真贯彻《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和回避制度,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
本简章由云阳县人力社保局、云阳县卫生计生委负责解释。
联系人及电话:王孟平:55339503
李宝谦:18883531576 QQ群:551398725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该邮箱不接受简历)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