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上半年重庆市永川区事业单位招聘164人公告

2017-05-27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2017上半年重庆市永川区事业单位招聘164人公告已公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永川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64人,报名时间为2017年6月12日8:30至6月13日17:30,笔试时间初定于2017年6月24日(星期六),具体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以准考证为准。笔试内容分别为《综合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两科,考试不指定用书,其中综合基础知识可参考重庆事业单位招聘复习用书备考。重庆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2017上半年重庆市永川区事业单位招聘164人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我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结构,充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文件精神,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永川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64人。
  一、招聘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任人唯贤、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名额及岗位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64名,其中:教育事业单位69名、卫生事业单位49名、其他事业单位46名,具体招聘单位及岗位条件等要求详见附件1-3。
  三、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且符合附件1-3中的年龄要求(本简章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报名开始前一日,即2017年6月11日。如“35周岁及以下”指1981年6月11日及以后出生,依次类推);
  3.符合岗位招聘条件(详见附件1-3);
  4.按照体检标准体检合格,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
  (二)以下人员不属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现役军人;永川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服务未满一年,或服务一年以上但未提供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同意报考证明的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在读的非2017年应届全日制毕业生;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其他
  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本科生、研究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报考。在国外境外高校就读的全日制学历(学位),其学历(学位)须获得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聘用人员在聘用单位服务年限不低于3年,在永川区服务年限不低于5年,未满服务年限人员提出解除聘用合同的,终止人事关系并按照与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之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四、报名程序
  (一)岗位查询。各招聘单位的具体招聘岗位、招聘条件等详见附件1-3。招聘岗位有专业要求的,统一参考《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4)执行。
  (二)网上报名。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不进行现场报名,并实行报考人员诚信报考制度。报考人员仔细阅读本《简章》及其《岗位一览表》(附件1-3),经对照符合招聘岗位的各项资格条件,且本人毕业证上载明的专业名称,或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17年应届毕业生所学专业的名称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一致后,才能在网上提交报名申请。
  1.承诺诚信报考。报考时,报考人员应如实准确填报各项报名信息,招聘机关不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进行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审查,在面试前再对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环节的人员进行报名资格现场审查。如经报名资格现场审查后,因不符合报考条件或不诚信报考被取消面试资格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对伪造、变造、冒用有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恶意注册干扰正常报名秩序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并按国家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2.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须在2017年6月12日8:30至6月13日17:30期间登录永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ldj.cqyc.gov.cn/ )首页,点击“在线服务”中的“考试招录服务”进入报名系统,提交报考申请(不支持手机端报名)。网络报考入口将按时关闭,逾期未进行网上报考申请的,不能再申请报考。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招聘单位的一个招聘岗位,使用本人有效身份证号进行报名,且报名与笔试及以后各环节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和相关说明,按照说明要求如实、准确填写报考信息的各项内容,并上传电子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并准确记住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名确认、下载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重要依据和关键字)。
  3.照片审核。本次网上报名只审核考生上传的电子照片是否符合要求,照片审核通过即视为报名通过。若电子照片不符合报考要求而未能审核通过,视为报名不通过。因电子照片审核未通过的,可在2017年6月14日17:30前进行修改,重新等待审核。审核通过后不能再修改任何报考信息。
  4.网上缴费。报考人员报名通过后,须在2017年6月15日17:30前完成网上缴费(按市财政、物价部门文件规定缴纳笔试考务费每人每科50元,两科合计100元),确认参考。考生网上缴费后要及时登陆报名系统查询核实缴费是否成功,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网上缴费暂支持“建行银行卡”缴费,请提前做好准备。
  5.打印报名信息表。网上报名通过并完成网上缴费的报考人员,应立即下载打印报名信息表并妥善保存,以备报名资格现场审查时使用。
  6.打印《准考证》。网上报名通过并缴纳了笔试考务费的考生,请于2017年6月22日起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但必须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原件,按时到准考证上指定的考试地点参加考试。逾期未打印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开考比例
  拟招聘岗位数与该岗位实际报考的人数须达到1:2的比例方能开考,未达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报考人数×开考比例”的公式计算,相应递减岗位或取消招聘。其中,急需紧缺人才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同意后,可作为紧缺岗位开考。
  因报名人数达不到笔试开考比例而被取消招聘的岗位,由永川区人力社保局向该岗位已缴费的报考人员退费或征得本人同意后将其调整到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招聘岗位。
  2. 时间及地点
  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笔试时间初定于2017年6月24日(星期六),具体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以准考证为准。
  3. 笔试内容
  笔试内容分别为《综合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两科,分值各100分,共200分。其中《专业知识》的考试内容为:
  报考教育事业单位教师岗位:《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报考卫生事业单位岗位(财务岗、会计岗、信息管理岗除外):《生理学》、《解剖学》;
  报考其他事业单位岗位(含卫生事业单位的财务岗、会计岗、信息管理岗):《管理基础知识》。
  考生可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渝北区新牌坊一路一号)一楼自愿购买《综合基础知识》和《管理基础知识》复习资料,其他复习资料自行准备。
  4.笔试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等相关信息,请报考人员在永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ldj.cqyc.gov.cn/)首页“通知公告”栏查询。同时,按照报考同一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并公布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环节的人员名单。现场资格审查比例(即各招聘岗位的招聘指标与笔试后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环节的考生人数之比)为1:2。
  (二)现场资格审查
  根据现场资格审查比例,按照各招聘岗位考生的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员。若最后一名笔试总成绩并列,则并列人员同时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经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经永川区人力社保局核准,可在报考同一单位同一岗位笔试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凡笔试科目任何一科缺考或取消考试成绩的,均不得参加现场资格审查。
  现场资格审查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在永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ldj.cqyc.gov.cn/)首页“通知公告”栏进行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若考生不按规定时间、规定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查,视为其自动放弃。
  现场资格审查时,考生须提供以下证件和资料进行审查:
  1.《永川区2017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场资格审查表》(附件5)、《诚信承诺书》(附件8)原件各1份;
  2.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原件和复印件,以及网上报名时下载打印的报名信息表原件;
  3.报考岗位所要求专业的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在“学信网”上核实验证)。其中:2017年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可暂不提供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证件,但必须提供所在高校加盖鲜章(由高校院系党支部、团委、学生会加盖鲜章的,不予认可)的《永川区2017年上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原件1份(附件6)
  4.若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的考生以及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必须提供所在单位及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工作经历(同意报考)证明》原件(附件7);
  5.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证及其它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三)面试
  面试由永川区人力社保局会同相关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1.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时间及地点在永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ldj.cqyc.gov.cn/)首页“通知公告”栏进行公布,不再另行通知,不按时参加者视为自动弃权。
  2.面试比例:经现场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进入面试环节。各招聘岗位的面试比例为1:2(即招聘岗位的拟聘数量与进入面试环节的考生数量之比)。若现场资格审查合格的最后一名人员笔试总成绩并列,则并列人员同时进入面试。达不到规定面试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递减后的招聘岗位人数按“实际参加面试人数×面试比例”公式计算,出现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无法递减的,考生笔试总成绩须达到其他岗位进入面试人员的最低成绩,方可进入面试。
  3.面试方式及分值:
  教育事业单位中小学音乐教师岗、体育教师岗、美术教师岗面试采取专业技能测试和答辩的方式进行,其余学科岗位采取说课和答辩的方式进行;卫生事业单位和其他事业单位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
  面试分值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能确定为体检对象。面试考官对考生面试成绩评定在90分以上、60分以下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考生面试成绩最后结果在90分以上、60分以下的,面试考官组须写出书面报告送永川区人力社保局备案。
  (四)考试总成绩计算方式
  考试总成绩= 公共科目笔试成绩×30%+专业科目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六、体检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该岗位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选。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依次按学历、专业知识成绩、综合基础知识成绩、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标准参照原国家人事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以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组织实施。国家对体检政策有新规定或进行调整的,从其规定。
  体检参照《关于确定公务员录用指定体检机构的通知》(渝人社发〔2012〕149号)等规定,在指定体检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员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永川区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不再组织二次复检。
  考生必须按照规定时间参加体检(复检),无正当理由未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复检)资格。
  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因体检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的缺额,按报考该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一次,再次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报考教育事业单位的体检合格人员,考察前按规定时间到永川区教委集中(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根据各自报考的岗位,以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具体招聘单位(具体学校名单选岗前在永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ldj.cqyc.gov.cn/)首页“通知公告”栏公布),若出现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情况,则按上述确定体检人员的办法办理。迟到者视为自动放弃优先选择权,只能在剩余招聘单位中选择。逾期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因放弃选岗或取消聘用资格出现空缺时,其空缺在应聘本岗位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考察
  体检合格者,永川区人力社保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其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因考察、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在考察环节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以及公示及以后出现的岗位缺额,不予递补。
  八、公示
  有关本次招聘考试公告、考试成绩、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相关信息请登录永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ldj.cqyc.gov.cn/)首页“通知公告”栏查询。拟聘用人员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专业、准考证号、考试考核总成绩、拟聘单位等。
  九、聘用及待遇
  2017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拟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审批前,若出现拟聘用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或自动放弃聘用资格等情况,取消该招聘岗位指标,其缺额不予递补。
  经公示期满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有关程序报经永川区人力社保局审批;对有严重问题并查实有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经审批同意的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与受聘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等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并按规定享受相应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福利待遇。
  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转正定级;试用期内或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旦发现不符合报考资格者,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直至取消聘用资格。
  十、纪律要求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是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须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严肃人事工作纪律,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十一、其他事项
  (一)请考生在招聘期间保持所提供通讯号码全天24小时畅通,并注意在永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ldj.cqyc.gov.cn/)站上查询相关信息。因本人原因未获知相关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任何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公开招聘无关。
  (三)招聘过程中涉及的有关问题,请按以下方式咨询:
  1.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23-49822425
  2.网络技术电话:023-49477602
  本简章由重庆市永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点击下载>>>
  附件8:诚信承诺书

分享到

切换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