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重庆市开州区教育事业单位招聘156名专业技术人员简章

2017-01-21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2017年重庆市开州区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简章发布。本次共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人员156名,报名时间为2017年3月1日上午9:00时-2017年3月7日上午9:00时。笔试时间初定为2017年3月18日。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教育公共基础知识》两科。考试不指定用书,《综合基础知识》可参考2017年重庆事业单位招聘复习用书备考。重庆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开州区2017年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简章
  为大力实施人才强区战略,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
  一、招聘原则
  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德才兼备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择优聘用。
  二、招聘名额及岗位
  本次共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人员156名,具体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招聘条件等详见《开州区2017年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一览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一览表》)。
  三、招聘范围及条件
  凡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考:
  1.具有中国国籍,模范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大政方针;作风正派,品行端正,在高校期间及高校毕业后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
  2.学业成绩优秀,品学兼优;热爱教育事业,爱岗敬业,综合素质能力强,具有良好的教师职业道德。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按照体检标准体检合格;仪态端庄,语言清晰,思维敏捷。
  4.学历学位、专业和其它条件等均符合《岗位一览表》中招聘岗位的要求。
  5.在境外高校就读的全日制学历、学位,须获得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6.报考时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计算截止时间为报名开始的前一日)。
  7.聘用后自愿在开州区教育系统服务满6年及以上。
  8.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回避制度的有关要求。
  以下人员不属本次公开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党籍或在接受高等教育时受到开除学籍、留校察看等学校处分的人员;刑事处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服务未满1年,或服务1年及以上但未提供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的基层服务项目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开州区机关事业单位的正式在编人员;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考生报名
  (一) 岗位查询。具体招聘岗位、招聘条件等详见附件1。
  招聘岗位有专业要求的,统一参考《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8月修订版,见附件6)执行。
  (二)网上报名。本次招聘采取网络系统报名方式,不设现场报名,并实行报考人员诚信报考制度。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本《简章》及其《岗位一览表》,按照《简章》要求及招聘岗位的各项资格条件,对照本人毕业证书所载明专业或2017年应届毕业生所学专业名称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完全一致后,才能在网上提交报名申请。
  1.实行诚信报考。报考时,请报考人员应如实准确填报各项报名信息,招聘机关不对考生填报的网上报考信息进行是否符合报考资格审查,于面试前才对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环节的人员进行报考资格现场审查。经报名资格现场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或不诚信报考被取消考试资格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对伪造、变造、冒用有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或恶意注册干扰正常报名秩序的,一经发现,即取消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开州区机关事业单位,并按国家和重庆市的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报考人员报考期间如对报考条件有疑问,可在规定报名时间的上班时间内(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进行电话咨询(开州区教委咨询电话:023—52218021、023—52218583;开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电话:023—52218882)。
  2.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在2017年3月1日上午9:00时—2017年3月7日上午9:00时期间,登录开州区教育城域网(http:// www.kxedu.gov.cn,网址下同)首页进入报名系统,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招聘岗位使用本人有效身份证号进行报名,且报名与笔试、现场资格审查、面试、体检等环节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报名时,请仔细阅读诚信报考承诺书,如实准确填写报考信息的各项内容,并上传电子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准确记住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名确认、下载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重要依据和关键字)。
  3.照片审核。本次网上报名只审核考生上传的电子照片是否符合报考要求,电子照片由开州区教育委员会审核,照片审核通过即视为网上报名通过。若电子照片不符合报考要求而未能审核通过,视为网上报名未通过。电子照片审核未通过的,可在2017年3月9日上午9:00前进行修改,重新等待审核。报考人员在填报报名信息后的2日内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网上报名通过,网上报名审核通过后不能再修改任何报考信息。
  4.网上缴费。报考人员网上报名通过后,须在2017年3月13日上午9:00前进行网上缴费,确认参考。按照渝人价〔2006〕144号文件规定,考生按每人每科50元、两科共100元缴纳笔试考务费。网上报名通过但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缴费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的操作步骤进行。
  5.打印报名信息表。网上报名通过并缴费完成的报考人员,务必立即下载打印报名信息表并妥善保存,以备现场资格审查时使用。
  6.打印《准考证》。已缴费确认参考的人员,请于2017年3月15日上午9:00至2017年3月17日下午24:00,登录开州区教育城域网首页打印《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但须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时到准考证上指定的笔试地点参加考试。逾期未打印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五、笔试
  请网上报名照片审核通过并已缴纳笔试考务费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笔试由开州区人力社保局、开州区教委统一组织实施。
  (一)各岗位的笔试开考比例为1:3(即各岗位的招聘名额与网上报名已缴费人数之比)。未达笔试开考比例的,则相应递减该岗位的招聘指标至规定比例,无法递减的则取消该岗位招聘。其中,经报重庆市人力社保局认定为属急需紧缺或特殊岗位的,可适当放宽笔试开考比例。
  因无法递减取消招聘的岗位,退还已缴费报考人员的笔试考务费,或征求考生本人同意后改报到符合条件的其它岗位。因考生自身原因不能参加笔试的,笔试考务费不予退还。
  (二)笔试时间初定为2017年3月18日。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考生笔试时须带上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笔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三)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教育公共基础知识》两科,每科分值为100分。《教育公共基础知识》以2015年2月11日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cqhrss.gov.cn/u/cqhrss/news_59877.shtml)上发布的考试大纲为准,其中:幼儿教师岗位《教育公共基础知识》科目主要测查幼儿教育学、幼儿教育心理学、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等内容。
  (四)笔试总成绩计算。考生笔试总成绩=《综合基础知识》成绩×50%+《教育公共基础知识》成绩×50%。笔试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
  (五)岗位招聘指标递减、招聘岗位取消、经重庆市人力社保局核准后的开考比例降低情况,以及考生笔试成绩及名次分别在开州区教育城域网、开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kxhrss.gov.cn,网址下同)上公布,请考生届时自行查看。
  六、现场资格审查
  现场资格审查比例为1:2(即各岗位的招聘名额与笔试后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的考生人数之比)。根据现场资格审查比例,按照各岗位考生的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员。若最后一名笔试总成绩并列,则并列人员同时进入现场资格审查。凡笔试科目任何一科缺考或被取消考试成绩的,不得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报考人员为非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报考时应已取得报考岗位所要求专业对应的毕业证、学位证和对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否则现场资格审查时不予通过。
  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环节的人员名单,于2017年3月20日在开州区教育城域网、开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布,请考生届时在网上自行查看。
  按照“谁审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现场资格审查由开州区人力社保局指导,开州区教委具体组织实施。落实现场资格审查责任到人,审查人员、验证人员须在《现场资格审查表》及相关验证资料上审查签字,并对审查情况负责。
  (一)现场资格审查时间:2017年3月20日— 2017年3月2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若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查,视为其自动放弃。
  (二)现场资格审查地点:开州区教育委员会办公楼人事科。
  (三)现场资格审查资料:现场资格审查时,考生须提供以下资料和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
  1.《开州区2017年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要求字迹清晰、内容完整准确)。
  2.本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教师资格证(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暂不提供)和网上报名时下载打印的报名信息表。
  3.报考岗位所要求专业对应的毕业证(学位证)。其中: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若报名时不能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则必须提供所在高校加盖鲜章(仅仅高校所属院系党支部、团委、学生会盖章的,不予认可)的《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名推荐表》(见附件3)原件。
  4.对在国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确认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5.若考生按《岗位一览表》中“报考时户籍在开州区的,学历可放宽至国民教育本科(专科)及以上”条件报考,还须提供本人户口薄(含主页、增减页、本人页)的原件及复印件。对高考时户口在原开县辖区后迁移到所在大学、但现场资格审查时户口尚未迁移至开州区的2017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须到公安机关出具高考时户口在原开县辖区的证明。
  6.报考者为非开州区的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须提供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当地组织部门或人社部门加盖鲜章的同意报考证明(见附件4)原件。
  7.《简章》要求的其他资料和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因现场资格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考生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经开州区教委、开州区人力社保局核准同意,可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截止时间为2017年3月22日下午17:00时。递补人员必须于2017年3月22日下午17:00前提供现场资格审查所需资料和证件的原件、复印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考生逾期不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递补资格。
  七、面试
  经现场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进入面试环节,若现场资格审查合格的最后一名人员并列,则并列人员同时进入面试。各岗位的面试比例为1:2。若实际参加面试考生人数未达规定面试比例,则按“实际参加面试考生人数×面试比例”的公式重新确定招聘名额(从小数点后第一位小数按四舍五入保留至整数)。
  面试由开州区人力社保局、开州区教委统一组织实施。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生未在面试报到规定时间内到达面试候考室的,不得进入面试考场,并视为其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面试分值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若某岗位只有1人实际参加面试,则该考生的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其所在面试考官组当日同面试方式的所有考生面试成绩的平均分(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若同一面试考官组当日同面试方式所有考生面试成绩的平均分低于60分,则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未达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体检环节。
  面试计分采用“体操计分法”,即:去掉面试组考官评出的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计算出保留得分的平均分(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即为该考生的面试成绩。
  考官评定考生面试成绩在60分以下、90分以上的,考官应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考生面试最后成绩在60分以下、90分以上的,考官组应写出书面报告报开州区人力社保局备案。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考生签字确认,面试结束次日在开州区教育城域网、开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示。
  考试总成绩计算:考生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计算各项成绩时,按照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
  成绩及相关事项公布: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及与招聘有关的事项,在开州区教育城域网、开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发布和按相关规定期限公示。
  八、体检
  根据岗位招聘名额,按照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选。若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并列,则依次按学历、《教育公共基础知识》成绩、《综合基础知识》成绩和获奖层次高者优先。
  体检医院在考生集中封闭后由考生代表以随机抽签方式,在重庆市确定的全市公务员录用定点体检医院中随机抽签选取确定。体检由开州区人力社保局、开州区教委统一组织实施,开州区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体检按照国家和重庆市关于录用普通公务员的体检规定和标准执行。
  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对按规定可申请复检一次的体检项目提出复检书面申请,经开州区人力社保局、开州区教委同意后,统一组织到定点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由考生自行承担。
  体检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考生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资格。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取消聘用资格。
  因体检不合格或考生放弃体检出现缺额的,根据招聘岗位的急需情况,可按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一次。
  九、考察及报名资格复查
  经体检合格的人员进入考察环节。按照“谁考察、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实行考察组人员考察责任制,由开州区教委、招聘单位共同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现实表现和工作业绩以及是否需回避等统一进行考察。考察原则上实行实地考察。
  考察时,按照考生的属地管理原则,须提供县级及以上纪检监察、公安、卫生计生等职能部门对考生有无违纪违法等记录的书面审查意见;同时考察组对考生报名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报名资格条件复查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规定,考察时,考察组须全面查阅被考察人档案,重点审查高校学籍档案和考生年龄、工龄、党龄、学历(学位)、经历、身份等内容,核对档案信息与报考信息是否一致,复查报名资格条件是否真实。
  考察结束后,开州区人力社保局根据开州区教委提供的考察资料、报考资格条件复查资料进行复核,复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公示
  考察和报名资格条件复查合格的作为拟聘人员,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cqhrss.gov.cn/)、开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开州区教育城域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准考证号、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专业、职称(执业)资格、毕业院校、考试总成绩、拟聘岗位等。
  十一、选择聘用单位
  对同一岗位层次、同一招聘岗位有多个招聘单位的,考生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选择聘用岗位。若考生考试总成绩并列,则依次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的顺序,实行高者优先选择。选择聘用单位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若考生不按照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选择聘用单位,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处理。
  对按相关规定因怀孕等原因导致体检未结束的考生,可予先行考察。考察合格的,可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聘用单位预选择,待体检续检合格并公示无异议后,按考生预选择单位进行聘用行文;若体检续检不合格或经公示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该考生预选择的聘用单位的招聘职数予以空缺。
  十二、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员,经开州区人力社保局审批同意后,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用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定人事聘用关系。
  按规定对拟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职位要求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聘用人员为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须在2017年7月31日及以前取得报考岗位所要求专业对应的毕业证、学位证和对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否则不予聘用。
  聘用人员须在开州区教育事业单位服务满6年及以上,未满规定服务期的,由考生承担违约责任,解除其聘用关系,且5年内不得报考开州区的机关事业单位。
  本次招聘除《简章》已规定环节可缺额递补外,其它环节一律不予递补。
  十三、纪律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自觉接受社会的广泛监督;同时由开州区纪委监察部门牵头,成立招聘工作纪律监督工作小组,对招聘工作实行全程监督。有关单位、考生及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干部人事纪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违反有关规定和纪律的行为,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十四、其它事项
  1.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任何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公开招聘无关。
  2.请考生在招聘期间保持所提供通讯号码全天24小时畅通,如因考生本人原因未获知相关信息,或考生通讯不畅不能接收相关考试信息而影响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本《简章》由开州区人力社保局、开州区教委负责解释。
  监督举报电话:12388(开州区纪委)
  023—52231797(开州区纪委派驻开州区教委纪检组)
  023—52231797(开州区教委党风廉政建设科)
  咨询联系电话:023—52218021、023—52218583(开州区教委)
  023—52218882(开州区人力社保局)
  附件:1.开州区2017年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一览表
  2.开州区2017年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3. 2017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4.开州区2017年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同意报证明
  5.开州区2017年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准考证
  6.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8月修订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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