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忠县面向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大学生村官择优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2016-08-24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忠县面向2016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大学生村官择优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发布。重庆公务员考试网获悉,本次面向2016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大学生村官择优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9名。报名时间:2016年9月2日上午9点至12点,报名地点及联系电话: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人员管理科。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分值为100分。考试不指定用书,可参考2016年重庆事业单位招聘复习用书备考。笔试时间初定于2016年9月7日,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忠县面向2016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大学生村官择优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为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关于开展从2013年选聘大学生村官中定向招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员的通知》(渝委组〔2016〕35号)、《关于面向2016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大学生村官和“三支一扶”大学毕业生择优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167号),现面向忠县2016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大学生村官择优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及方式
  公开招聘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方针,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面向2016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大学生村官择优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9名。具体岗位及名额见《忠县面向2016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大学生村官择优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况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范围及对象
  截止2016年8月1日,2016年在忠县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9月2日上午9点至12点
  2.报名地点及联系电话: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人员管理科,54236639
  每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招聘岗位报考。
  报考者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村官考核合格证明、近期1寸同底免冠照片2张(黑白、彩色均可),到指定地点报名。
  委托他人报名者需出示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并交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
  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符合资格者填写《忠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三)领取《准考证》
  考生凭本人身份证于2016年9月6日下午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四)考试考核
  本次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分值为100分。笔试时间初定于2016年9月7日,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2.面试。所有参加笔试人员均进入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分值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时间初定于2016年9月9日。
  3.考试考核总成绩
  考试考核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五、体检
  所有人员均进入体检。体检时间另行通知,未按通知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为放弃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原国家人事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有关要求并结合岗位和行业的实际需求组织实施。
  体检在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县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六、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统一组织考察。
  七、岗位确定
  考察合格者,先根据报考岗位按照考试考核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聘用人员,然后根据岗位空缺情况由剩余人员按照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选岗。如考试考核总成绩相同,则按学历、笔试成绩高者优先。
  八、公示
  考试成绩等有关事宜,可登陆忠县人民政府外网查询。
  拟聘人员在忠县人民政府外网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所学专业、毕业院校、准考证号、考试成绩、拟聘单位等。
  九、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和《重庆市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名册》报县人力社保局审批,报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由招聘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的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
  十、工作纪律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须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对招聘工作中的各个环节,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和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本简章由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2016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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