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重庆两江新区选聘优秀中小学教师89名简章

2016-06-12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2016年重庆两江新区选聘优秀中小学教师89名简章已公布,重庆公务员考试网获悉,报名时间:2016年6月13日-6月17日上午9:00至下午17:00,报名地点:两江新区相关招聘学校(详见附件1),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学校的一个学科报名。详情如下:
  两江新区2016年公开选聘优秀中小学教师简章
  为引进优秀教师,加快两江新区教育发展,结合两江新区中小学教师队伍实际,按照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有关规定,现面向全国公开选聘优秀中小学教师。
  一、选聘名额及岗位
  公开选聘优秀中小学教师89名。
  二、报名资格条件
  报名人员一是需同时具备基本条件和其他条件,或者符合破格条件;二是报名人员所报学科要求与现学校任教学科相同(职高和高中教师不能报考小学岗位),且获奖学科与所报学科相同;三是报名应征得所在单位同意。
  (一)选聘优秀教师基本条件(需全部具备)。
  1.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不良记录;
  2.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事业编制在岗教师,从事现学科岗位工作4年以上(2011年9月开始从事现学科教学);
  3.身体健康,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75年6月12日及以后出生);
  4.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5.具备报考岗位相应的教师专业技术职称,并被聘用到该职级岗位。
  (二)其他条件(近5年取得下列条件之一)。
  1.区县级及以上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
  2.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教研部门组织现场赛课或基本功竞赛综合二等奖及以上,或区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或教研部门组织现场赛课或基本功竞赛综合一等奖及以上(某项目组织的赛课获奖不列入);
  3.省级重点中学学科带头人、教研组长、教科室主任、教导主任,可报考中学岗位。
  (三)破格条件。
  1. 近5年获得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教研部门组织现场赛课或基本功竞赛综合一等奖及以上;
  2.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0年6月12日及以后出生),且不受前述 “其他条件”限制:
  省级骨干校长,省级未来教育家培养对象,担任省级重点学校教学副校长两年及以上,担任省级直属(含原直属)学校或区县排名第一、第二的省级或地市级重点学校中层干部、年级主任、教研主任三年及以上,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省级名师,特级教师,省级学科带头人,省级教学名师,获国家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教研部门组织的现场赛课或基本功大赛等学科业务竞赛一等奖及以上的教师,在省级直属学校(含原直属)或区县排名第一、第二的省级或地市级重点学校任教最好层次班级且教学成绩优异的教师。
  (四)不属于选聘范围人员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两件新区教育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服务未满一年,或服务一年以上但未提供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的基层服务项目人员;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一)报名时间。
  2016年6月13日-6月17日上午9:00至下午17:00
  (二)报名地点。
  两江新区相关招聘学校(详见附件1)。
  (三)报名要求。
  报名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聘任文件)、教师资格证、任职文件(任校级或中层干部)、获奖证书、荣誉证书、原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套,本人1寸免冠登记照1张,填写好《重庆两江新区2016年公开选聘优秀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2)(报名登记表也可在两江新区网站“审批?政务”的公告公示栏下载,网址:http://www.liangjiang.gov.cn/)。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学校的一个学科报名。
  四、资格审查及试讲比选
  用人单位根据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符合资格条件的人员报经两江新区中小学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下称区领导小组)同意后参加试讲比选。试讲比选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试讲比选有关情况可在资格初审结束后登录两江新区网站“审批?政务”的公告公示栏查询。各招聘岗位根据试讲比选成绩从高到低按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考核人员;未达到该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按照四舍五入计算),无法递减的,取消招聘。其中,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同意的紧缺人才或特殊岗位,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
  其中,招聘岗位若有符合破格条件的人员报考,则该招聘岗位优先从符合破格条件人员中确定拟选聘人选(符合破格条件人员通过试讲比选,由区领导小组确定拟选聘人选,不再进行考核)。
  优先录取符合破格条件人员后,如该招聘岗位还有剩余招聘名额,该招聘岗位中其他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人员则参加剩余招聘名额的竞争。
  五、考核
  考核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参加考核的考生按招聘学科进行分组(相同学科及职级不分学校拉通竞争),分值为100分,成绩当场公布。考核成绩未达到7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未达到1:3比例参加考核的人员,其考核成绩不低于本组其他考生平均成绩的,可确定为体检人选。
  总成绩=考核成绩;总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有关考核方式、时间和地点等情况请登录两江新区网站“审批?政务”的公告公示栏查询,考生如未按通知要求参加则视为自动放弃。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人选按岗位招聘数,根据该学科考生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当考核成绩相同时,依次按学历、职称高者、任教该学科年限长者、教龄长者优先,若应试人员以上条件仍相同,则通过区领导小组票选决定体检人选)。
  请考生特别注意:因体检人选在各学校相同学科中统一排名确定,没明确到具体学校,考生在报名时需签订服从调配承诺书,由区领导小组将根据考生考试成绩调配考生录用学校。
  体检的项目、标准,参照原国家人事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规定。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区领导小组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并对资格进行复审。考察由纪检组、组织人事部、教育局牵头,以查阅档案、个别谈话、工作单位调查等方式进行,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统一组织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提出综合政审考核意见。
  若体检、考察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出现缺额时,按报考岗位考生考核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确定拟选聘人员名单并公示
  考核等有关事宜,可登陆两江新区网站查询。
  根据考核成绩、体检和考察情况,确定拟选聘人员,并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两江新区官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招聘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毕业院校、总成绩、聘用岗位等。
  八、办理聘用手续
  拟选聘人员需在原单位及其人事主管部门按有关程序办理调动相关手续后再与两江新区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签订服务期限承诺书。拟选聘人员在被聘用学校服务期至少5年,未满服务期解除聘用合同,解除人事关系,并按聘用合同支付违约金。
  九、纪律要求
  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要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对招考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报名咨询电话、考务咨询电话:67463619、67308112、63200623
  本简章由两江新区组织人事部和教育局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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