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上半年重庆公务员考试报考条件

2015-10-10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2016上半年重庆公务员考试报考条件已公布。重庆公务员考试网获悉,2016年上半年重庆公务员考试计划招录1955人。网络报名时间为2016年3月23日9:00至3月30日9:00(点击报名)。笔试时间为2016年4月23日,笔试包括公共科目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每科分值100分。考前可使用2016年重庆公务员考试通用教材复习。
  为帮助考生全面了解2016年重庆公务员考试报考条件,重庆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汇总整理如下:
  >>浏览:2016年重庆公务员考试基本报考条件
要求
内容
国籍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国家宪法
品行要求
具有良好的品行
身体要求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年龄要求
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0年3月23日至1998年3月23日期间出生,下同);其中,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年龄为30周岁以下(1985年3月23日以后出生);但2016年应届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和报考公安人民警察法医职位、司法人民警察狱医、所医职位的,年龄为35周岁以下【其中,报考司法人民警察狱医、所医职位的,如在报名开始日前已取得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5年3月23日以后出生,下同)】;2016年应届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非在职)人员年龄放宽到40周岁以下。
学历要求
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户籍要求
  本次招录对象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
   (一)在报名开始日(2016年3月23日,下同)前已取得或者能够在2016年7月31日前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普通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
  (二)在报名开始日前取得国民教育(包括全日制、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函授)序列专科及以上学历且在报名开始日前户口已在重庆市辖区内的人员;
  (三)重庆市外生源在重庆市内高校就读以及重庆市生源在重庆市内外高校就读且能够在2016年7月31日前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普通专科及以上学历的2016年毕业生。
(详细报名条件以最新公告为准)
  附: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2)曾被开除公职的;(3)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4)现役军人;(5)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6)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7)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8)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报考人员与现工作单位(岗位)有服务期限约定或服务年限要求以及有其他报考相关限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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