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5-10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2014事业单位笔试《精题讲练直播班》
事业单位:北京农业职业学院是经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公立普通高等学校,是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学院坚持“立足首都,面向全国,服务‘三农’”的办学宗旨,全面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拥有各类在校生1.4万余人,“十二五”期间,正在向理念先进、特色鲜明、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高等职业院校全力迈进。根据学院师资队伍建设和事业发展的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任教师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辅导员,现公告如下:
一、 专任教师招聘
(一)招聘岗位数量
教师11人。
(二)报名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公民道德规范和学术道德规范,无违法违纪记录。
2、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奉献精神和进取心。
3、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团队合作能力,工作责任心强,服务意识好,有吃苦耐劳精神。
4、具备应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知识及实践技能,具有较强的文字及口头表达、计算机操作与信息处理能力,能胜任应聘岗位的工作。
5、一般应为生产、经营一线人员,并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高级职业资格证书。急缺岗位无合适一线人员时,可聘用优秀的应届毕业生(非北京生源毕业生需符合北京市引进接收非北京生源毕业生有关条件)。
6、具有北京市城镇户口,身体健康,能够坚持正常工作。
具体岗位报考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北京农业职业学院2014年公开招聘教师计划表》。
(三)招聘程序
1、报名
个人通过网络进行报名,每人限报1个岗位,时间为2014年5月8日-22日。将以下材料扫描件(打包压缩)发Email:bvcarsc@126.com,请在邮件主题栏注明“岗位编号+姓名”。
(1)《北京农业职业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双面打印,须贴照片,可登陆学院网站本公告中下载)。
(2)个人详细简历一份,包括通讯地址、邮编、电话、Email地址、教育及工作经历(从高中填起,不能中断)等。
(3)本科和研究生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提供学生就业推荐表、学生成绩单);留学回国人员提供学历认证。
(4)专业技术职务和职业资格证书。
(5)近五年代表性科研学术成果(发表的论文、著作原件及封面、版权页)。
(6)居民身份证和户籍证明。
(7)有关获奖证书。
2、资格审查
(1)初审:2014年5月23日前学院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初审通过人员在学院网站予以公布,准予参加资格复审。
(2)复审:通过初审的报名者在2014年5月27日携带上述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参加资格复审,复审通过者准予参加考核。提交的证书、证明材料原件查验后退回,复印件不退回。
3、考核及评价
学院组成公开招聘工作小组负责考核和评价工作,资格审查通过人员按要求参加考核和评价。考核评价采取试讲及答辩方式进行。
(1)试讲和答辩:2014年5月29日 - 30日由招聘工作小组对应聘专任教师人员安排试讲和答辩,必要时对应聘人员进行实践动手能力测试考核。试讲内容由学院提前进行指定,主要考查应聘人员教学基本能力,时间不超过15分钟。答辩内容主要涉及应聘人员所学专业知识及岗位需要的相关知识,时间不超过5分钟。试讲成绩占60%,答辩成绩占40%。具体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2)综合评价:招聘工作小组成员根据试讲和答辩情况对应聘者评分,将平均分作为考核评价成绩。成绩按百分制计算,60分为合格分数。
4、确定拟聘初步人选
各岗位总成绩60分以上者根据由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拟聘初步人选。
5、身体检查
组织拟聘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格检查,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6、综合考察
学院对体检合格者进行综合考察,考察内容为拟聘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工作表现以及是否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等情况。有严重违纪违规等不良记录,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或毕业生就业接收政策的,不予聘用。
7、确定拟聘人选
学院根据面试、体检、考察等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
8、公示招聘结果
学院将拟聘人员结果在校园网公示7个工作日。
9、办理聘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学院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未按规定时间办理报到手续的,聘用资格自动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