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9-23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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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
国家海洋局是国土资源部管理的监督管理海域使用和海洋环境保护、依法维护海洋权益、组织海洋科技研究的行政机构。为优化国家海洋局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结构,充实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开展2013年国家海洋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择优聘用。
二、招聘名额及岗位
各单位具体岗位及有关要求见附件。
三、招聘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
3.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本职工作;
4.适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用人单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公告、聘用审批等程序组织实施。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2年11月5日-11月20日。
报名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报名时间为2012年11月5日-11月12日,11月15日前各单位将完成第一阶段资格审查;
第二阶段报名时间为2012年11月13日-11月20日,未报名考生可进行报名,同时,第一阶段没有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可进行第二次报名。
11月20日24:00之后,不再接受考生报名;11月24日前,各单位完成资格审核。
各单位资格审核,由各单位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结合具体岗位要求进行,岗位具体要求以各单位解释为准。
2.联系人:各单位联系人见附表。
3.报名方式:
(1)报名方式:考生登陆国家海洋局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bm.etcsoa.gov.cn/examinee,11月5日9:00起开放),注册用户名,按系统要求进行报名工作。
(2)每个身份证只能注册一个用户名,一个用户只能报考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不能重复报名。
4.异地考试:本次考试允许异地考试,考生可根据自身情况,按照各单位给出的选项,在报名时选择异地考试组织单位。
(1)“其他地区考点”特指海上考点,非执行出海任务的考生请勿选择。
(2)系统中的异地考试地点指的是组织异地考试的单位,具体的考试地点参见各单位公告,请考生按照报考单位发布的公告选择异地考点。考点选择后无法更改。
(3)各地异地考试组织单位:
北京:国家海洋环境预报中心;
大连:国家海洋环境监测中心
天津:国家海洋技术中心
青岛:国家海洋局北海分局
上海:中国极地研究中心
杭州:国家海洋局第二海洋研究所
广州:国家海洋局南海分局
厦门:国家海洋局第三海洋研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