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11-21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朝阳区2012年度下半年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关于印发<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和《朝阳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文件精神,为满足事业单位补充人员的需要,我区定于2012年9月份组织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参加本次招聘的事业单位共58家,招聘工作岗位共228个。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北京市常驻户口;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遵守公民道德规范;
(三)身体健康;
(四)招聘部门对各招聘岗位的具体要求(详见附件)。
二、招聘工作程序
(一)网络报名
本次报名采取网络报名方式。
2012年8月28日(09:00)—9月5日(16:00),报考者可以登陆网站,自行注册后进入界面(http://www.cpta.gov.cn/),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按照报考岗位的类别分别从相应窗口进行报名,根据系统提示完整、如实填写相关信息,上传本人二寸免冠证件近照,打印报名表。
(二)资格初审
2012年8月29日(09:00)—9月6日(16:00),各招聘单位对报考者基本信息进行网上初审。
(三)打印准考证
2012年9月18日—9月21日,经招聘单位初审合格的报考者,登陆网站(http://www.cpta.gov.cn/)打印准考证。
(四)综合能力笔试
2012年9月22日报考者持准考证、身份证等相关材料参加综合能力笔试。考试时间、地点及考试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
本次综合能力笔试分为综合能力测验A类试卷和B类试卷。A类试卷针对报考管理岗和专业技术岗的人员,主要考察其从事管理、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基本能力水平和知识面。B类试卷针对报考工勤岗的人员,主要考察其从事工勤岗所需掌握的基本能力水平和知识面。本次考试无参考用书。
(五)划定合格线和入围人选
根据考试整体情况分别划定综合能力笔试A类试卷和B类试卷合格线,笔试成绩通过合格线的报考者,按从高到低顺序各招聘岗位分数的前5名进入第二轮专业笔试和(或)面试,通过合格线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按实际通过合格线人数组织专业笔试和(或)面试。
各招聘岗位之间不进行调剂。
(六)成绩查询
报考者可于2012年9月29日登陆朝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询综合能力笔试合格线,登陆朝阳区人事考试中心网站查询综合能力笔试成绩及入围情况。
(七)资格复查
2012年10月8日-10月9日,各招聘岗位通过综合能力笔试成绩合格线并入围的报考者到本人报考单位确定的资格审查地点进行资格复查。
报考人员需持报名表(本人签字)、身份证、户口本、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以及职称证书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各招聘单位资格审查地点、联系电话详见附件。
(八)专业笔试和(或)面试
通过资格复查的报考者参加招聘单位组织的专业笔试和(或)面试。考试内容、形式、时间、地点、评分标准以及考试结果由招聘单位通知报考者。
(九)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
招聘单位根据本单位录用考评规则,确定各招聘岗位拟录用人员名单。
(十)体检
统一组织各招聘岗位拟录用人员参加体检,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报考者自理。
体检在指定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本人可申请到指定的医疗机构重新检查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十一)考察
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的报考者进行考察。
(十二)公示
对考察合格人选统一在朝阳区人事考试中心、朝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十三)办理聘用手续
区人力社保局和招聘单位为录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内或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三、注意事项
(一)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事业单位的一个岗位。
(二)年龄计算截至2012年12月31日。
(三)报考者须完整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以及证书、证件等相关材料。凡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已办理录用手续者即时通报并退回原单位,三年内不得参加朝阳区公务员和事业单位的相关考试,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报考者须在报名表的“个人诚信声明”栏“本人签名”处手写本人姓名。
(五)本次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附件:《朝阳区2012年度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目录》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84409429
考务咨询详见岗位信息目录中各单位联系电话
招考监督电话:65094893、65099594
二○一二年八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