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9-08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北京市城市建设档案馆2012年下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告
北京市城市建设档案馆是北京市规划委员会所属正处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负责接收、收集、整理、保管全市应当永久和长期保存的城市建设档案,对城市建设档案进行科学管理和利用。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名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及条件
1、综合岗:(1人)
职责:负责文件印制及管理相关工作
要求:中文及相关专业全日制本科学历,中共党员,具有较强的文字写作、编辑能力,熟练使用计算机办公软件,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身体健康。1987年1月1日(含)后出生。
2、档案管理岗:(2人)
职责:按照《档案法》等要求,负责城建档案管理的相关工作。
要求:档案学及相关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熟练使用计算机办公软件,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身体健康。1987年1月1日(含)后出生。
3、档案验收、指导岗:(1人)
职责:按照《档案法》等要求,负责城建档案验收、指导的相关工作。
要求:工程管理、工程类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熟练使用计算机办公软件,具有一定的工程施工、管理经验,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身体健康,能适应施工现场工作环境。1982年1月1日(含)后出生。
二、报名
报名时间:2012年10月22日至24日9:30-11:00。
报名地点:北京市城市建设档案馆
报名时请携带报名表、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及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一寸证件照1张。现场进行资格审查。
三、笔试、面试
通过资格审查人员进入笔试。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按笔试成绩以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按笔试、面试成绩4:6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总成绩。总成绩在北京市规划委网站予以公布。
四、确定聘用人员
(一)考察和体检
1、根据综合成绩高低确定体检人选,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统一组织进行体检。
2、对体检合格的初步人选进行考察。
3、拟录用人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按综合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二)公示
体检和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北京市规划委员会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天。
(三)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后,对无异议人员办理相关手续。
咨询电话:010-88076917
联系人:吴勇
北京市城市建设档案馆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42.00 KB)
北京市城市建设档案馆
二〇一二年十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