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海淀区2013年上半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公告

2013-07-30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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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淀区2013年上半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公告


  根据《北京市各级机关2013年上半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的有关规定,现将我区2013年上半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的安排公告如下:


  一、时间


  2013年3月27日8:30—16:00。


  二、地点


  海淀区中关村人才发展中心二层,具体安排见附件1。


  (西四环北路73号,四季青桥西北角,乘坐79,114,121, 334,355,469,611,664,740外环,740内,913,952,981,982,983,992,运通101,运通114,运通118路公共汽车,四季青桥北下车即到)


  三、携带材料


  (一)报考专门面向2013年应届生岗位人员


  1. 报名表(北京市人事考试网打印,须在诚信声明中签字);


  2. 《北京市各级机关2013年招考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成绩通知书》(北京市人事考试网打印);


  3.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 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5. 校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须注明毕业生培养方式(统招、定向、委培等);


  6. 在外地院校就读的北京生源考生须持本人户口本(卡)原件及复印件;


  7. 对于京外“985” 高校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应届优秀毕业生还需提供校级以上 “三好学生” 、“优秀学生干部”或者一等以上优秀学生奖学金证书;获得相当于校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一等奖学金”等同等次其它奖励项目的,应同时提供毕业学校校级就业主管部门开具的证明;


  8. 职位要求的学历、学位、政治面貌、资质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二)报考专门面向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岗位人员


  1. 报名表(北京市人事考试网打印,须在诚信声明中签字);


  2. 《北京市各级机关2013年招考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成绩通知书》(北京市人事考试网打印);


  3.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 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集体户口考生还须持户口本首页复印件);


  5. 提供劳动合同、社保证明等相关证明工作经历和年限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本人签署的诚信声明(见附件2)原件;


  6. 提供人事行政关系(个人档案)在京及存档起始时间的证明原件。


  7.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


  8. 职位要求的学历、学位、政治面貌、资质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三)报考专门面向大学生“村官”岗位人员


  1. 报名表(北京市人事考试网打印,须在诚信声明中签字);


  2. 《北京市各级机关2013年招考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成绩通知书》(北京市人事考试网打印);


  3.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 所属区县大学生“村官”办公室盖章的2013年合同期满大学生“村官”证明;


  5. 职位要求的学历、学位、政治面貌、资质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四)报考专门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岗位人员


  1. 报名表(北京市人事考试网打印,须在诚信声明中签字);


  2. 《北京市各级机关2013年招考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成绩通知书》(北京市人事考试网打印);


  3.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 入伍时所属区县武装部出具的证明;


  5. 职位要求的学历、学位、政治面貌、资质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四、相关说明


  如本人不能到场参加资格复审的,可由他人代理,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上述要求的材料。如有问题,请与各招考单位联系。


  附件:1.海淀区2013年上半年考录公务员资格复审安排


  2.诚信声明


  海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三年三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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