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6-07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按照特警招考工作安排,北京市公安局定于近期集中对报考我局特警相关职位的考生进行体能测试、心理测试,为确保各项测试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能测试及心理测试安排
(一)2010年6月1日参加测试人员范围及具体时间地点安排:
参加测试人员范围:报考防爆安检职位女生、语言类职位女生、其他艺术文体表演类职位女生(具体名单附后)。
地点:北京人民警察学院,地址:昌平区南口镇南涧路11号(路线图附后)。
时间:2010年6月1日
上午 8:30——11:00 体能测试(体育场)
下午 13:30——14:30 心理测试(报告厅)
参加测试人员中午可在北京人民警察学院学生食堂用餐,费用自理。
(二)2010年6月2日参加测试人员范围及具体时间地点安排:
参加测试人员范围:报考防爆安检职位男生、语言类职位男生、其他艺术文体表演类职位男生(具体名单附后)。
地点:北京人民警察学院,地址:昌平区南口镇南涧路11号(路线图附后)。
时间:2010年6月2日
上午 8:30——11:00 体能测试(体育场)
下午 13:30——14:30 心理测试(报告厅)
参加测试人员中午可在北京人民警察学院学生食堂用餐,费用自理。
(三)2010年6月3日参加测试人员范围及具体时间地点安排:
参加测试人员范围:报考防暴处突类职位的人员(具体名单附后)。
地点:北京市公安局巡特警总队,地址:昌平区沙河镇豆各庄甲1号(路线图附后)。
时间:2010年6月3日
上午 8:30——11:00 体能测试(体育场)
下午 13:30——14:30 心理测试(报告厅)
二、工作要求
1.请参加测试的人员于当日早8:00前到指定地点门口集合,并持学生证、身份证领取测试证。
2.参加体能测试人员着运动服,穿运动鞋,自备饮水。
3.参加体能测试人员于当日早8:20前集体列队到体能测试场地,过时未到,视为放弃。
4.参加心理测试人员请携带测试证、签字笔、2B铅笔、橡皮、50元心理测试费。
5.参加心理测试不得携带手机等与考试无关的物品。
注:特警招录体检公告,将于6月7日至11日在我局网站“警方提示”栏目发布,请考生及时查询。
特警招录的其他有关事项,将陆续在我局网站“警方提示”栏目发布公告,敬请关注。
联系人: 李 斌 徐 冰 联系电话:8522.2381 8522.2382
北京市公安局政治部人事处
二〇一〇年五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