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7-08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2013年事业单位网络课程辅导简章
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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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北京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的文件精神,做好我区事业单位2013年上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及岗位
详见附件。
二、招聘对象
1.有一定工作经验的社会人员;
2.2013年合同期满的大学生村官;
3.2012年北京生源未就业毕业生。
特别提示:2012年北京生源未就业毕业生档案需在北京地区人才机构存档,可报考除“村官”岗外的所有岗位,不受工作年限限制。
村官可报考包括村官岗位在内的全部岗位。
三、招聘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具有北京市城镇居民户口,且人事档案在北京市存档机构存放;
3.具有国家承认的相应学历;
4.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