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印刷学院公开招聘副处级领导干部的公告

2013-09-22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为了进一步扩大选人视野,经我校党委研究,决定面向北京市范围内公开招聘新闻出版学院和经济管理学院主管教学工作的副院长。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拔聘任的原则

(一)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的选人标准的原则;

(三)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选拔聘任范围

北京市内高校、科研机构、政府机关、企业等单位具有两年及以上高校教学科研工作经历的人员。

三、选拔聘任资格和条件

报名人员应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规定的副处级党政领导干部提任的基本资格和岗位要求的任职条件:

1、具有五年及以上工龄;

2、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3、年龄一般要求:男不超过50岁,即1960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女不超过45岁,即1965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4、一般应具有正高专业技术职务,或副高专业技术职务并博士学位。管理岗位职员提任副处的,一般还应具有主任科员职务,并在主任科员岗位上工作三年及以上;由专任教师提任副处,一般应具有一定的管理工作经历;

5、具有所聘岗位要求的新闻、传播、出版、经济、管理或相关专业或工作背景;

6、熟悉高等教育改革与发展趋势、高校人才培养规律、教学管理环节;了解新闻出版学院或经济管理学院专业设置、课程建设等方面国内外发展趋势;

7、有较强的敬业奉献精神、组织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理论基础扎实,创新意识较强;

8、具有组织人事部门认可的五年内累计三个月以上的培训;未达到培训要求的,应当在提任后一年内完成培训;

9、身心健康。

10、具有北京市户口。

特别优秀的年轻干部或工作特殊需要的,可以酌情破格。

四、岗位职责

新闻出版学院、经济管理学院教学副院长岗位职责,详见附件1。

 五、选拔聘任程序

本次选拔聘任采取面向北京市公开选拔的方式。在个人自荐、组织推荐的基础上,通过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组织考察、我校党委集体

研究决定。具体环节如下:

(一)自荐和推荐(2010年12月27日-2011年1月10日)

应聘人员填写《竞聘处级干部自荐表》(详见附件2),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并提出参与竞聘的理由。

校外应聘人员所在单位党委、校内应聘人员所在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认为其符合岗位要求、工作表现优秀的,可进行组织推荐,填写《竞聘处级干部组织推荐表》(详见附件3)。

上述表格于2011年1月10日上午9:00之前纸版交我校组织部办公室(电话60261020,综合楼232房间),或传真至60261014,电子版发至zzb@bigc.edu.cn。

(二)资格审查(2011年1月11日—12日)

学校组织部会同人事处对个人自荐、组织推荐的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

(三)笔试及面试(2011年1月13日-20日)

通过资格审核的应聘人员将参加笔试及面试,重点考察岗位认识、工作思路、政策理论水平、口头及书面表达能力等。

笔试及面试综合成绩前3名提交党委会研究。

(四)组织考察(2011年1月21日—24日)

学校党委研究确定考察对象,进行考察预告及差额考察。由组织部、纪检审等部门负责人组成考察小组,重点了解考察对象的工作业绩、工作能力、廉政情况及群众认可度等,写出书面考察意见,提交党委。对于校外人选,学校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赴所在单位进行考察。

(五)征求纪委意见(2011年1月21日-24日)

学校组织部门就选拔任用对象的政治、思想、作风、廉洁自律、党风廉政建设、遵守纪律等方面向纪委书面征求意见。

(六)决定任用(2011年1月24日—31日)

学校党委根据面试及组织考察情况,研究确定人选,在全校及应聘人员所在单位范围内进行公示;在公示无异议后正式聘任。

六、有关要求

1、本次选拔聘任力求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进行非组织活动,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举报电话:纪检审(010)60261016)

2、各级党组织要做好公开选拔期间的思想政治工作,做到既推出优秀干部,又形成有利于人才脱颖而出的良好文化氛围。

 

附件汇总.doc 附件汇总.doc (37.50 KB)

 

北京印刷学院

2010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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