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北京市门头沟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2013-09-21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规定,结合门头沟区实际情况,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事业单位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坚持考试与考察相结合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门头沟区斋堂镇农村文化服务中心 文化宣传岗位  1人

三、招聘岗位条件

1.具有北京市常住居民户口;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5.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6.具有5年以上农村基层工作经验。

四、招聘程序

1.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11年1月25日至26日

报名地点:门头沟区斋堂镇政府

报名所需材料:

 ①一寸彩色照片两张,报名表一份(报名现场填写);

 ②身份证、户口本(卡)原件及复印件;

 ③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④工作经历、年限证明。

2.笔试和面试

实行百分制考核,笔试、面试各占百分的50%。资格审查符合条件者参加笔试和面试。笔试内容为公共科目类,面试答辩主要包括叙述本人基本情况、在现岗位上的主要工作成绩以及对招聘职位的工作思路和任职目标等。笔试、面试成绩低于60分,取消竞聘资格。

3.组织体检和考察。总成绩(笔试、面试二项成绩总和)第一名进入体检和考察。考察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最后形成考察材料。

4.任前公示和聘用。根据招聘人员的笔试、面试结果和考察情况,决定拟聘人选,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公示无问题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五、其他事项

笔试、面试成绩公示,体检、考察的具体安排见门头沟人才网(http://www.bjmtgrc.com/)公告栏。

报名咨询电话:(010)6981.6647

门头沟区人力社保局
2011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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