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北京市海淀区公共委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告

2013-09-12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为响应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持续快速发展海淀区区属医疗卫生事业,不断提高区属医疗卫生服务水平,优化人才队伍结构,加快卫生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公共委决定开展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具体如下:

一、岗位概况

海淀区公共委所属医疗卫生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涉及33家事业单位的486个岗位,其中面向应届毕业生的招聘岗位是335个,面向社会在职人员招聘的岗位为151个(岗位及具体要求详见附件)。

二、报考条件

(一)应届毕业生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1届应届毕业生和2010届未就业的北京生源毕业生;

2、具备正常履行报考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北京生源毕业生须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所修全部课程无未通过记录,能按时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非北京生源须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的普通高等学校的硕士以上学历研究生,培养方式为定向或委培的毕业生,成人教育、自学考试、远程教育、在职进修班、函授班及其它各类同等学历毕业生均不在引进范围),所修全部课程无补考记录,并能在正常毕业时取得相应学位;

4、能够正常参加当年就业派遣;

5、符合具体岗位的专业及其它条件要求;

6、符合公开招聘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

(二)在职人员报考条件

1、具有北京市常住非农业户口且人事行政关系在京的,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身心健康;

3、专业技术岗位应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全科医师岗位应具有执业医师资格,其它岗位应具有相应资质;

4、截止报名之日,有一年以上工作经历,年龄不超过40周岁;

5、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条件,具有履行现职务、职称的业务能力;

6、符合公开招聘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所需材料

报名时间为2011年4月2日,地点为海淀区中关村人才市场一层(海淀区西四环北路73号,四季青桥西北侧)。

乘车路线:乘121、355、469、79、664、740、611、913、952、982、983支、996、运通101、109、113、114、118路四季青桥北下车即到。

(一)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所需的材料

1、身份证、户口簿、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同一底版2张近期1寸免冠照片(黑白彩色均可);

2、2011年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3、四(六)级英语成绩单;

4、由学校就业管理部门开具的统招统分证明;

5、由院校教务部门开具的所修全部课程的成绩单及能够正常毕业并取得相应学位的证明;

(二)报考在职招聘岗位所需的材料

1、户口簿及身份证原件复及印件;

2、同一底版2张近期1寸免冠照片(黑白彩色均可);

3、学历、学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从业资质或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证明材料;

(三)注意事项

1、须本人亲自现场报名;

2、报考者须完整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以及证书、证件等相关材料。凡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取消聘用,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四、专业笔试:

专业笔试内容包括招聘岗位所需的各项知识、技能等,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成绩将于考试结束十日后在海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hdrshj.gov.cn)公布。

五、面试

面试时间及地点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对于面试成绩合格的考生,按照每个岗位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每个招聘岗位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选。招考主管部门根据面试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确定拟招聘人员。拟招聘人员情况将在招聘单位公示7天。

招聘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见附件。

 

2011年海淀区区属医疗卫生机构招聘需求.xls 2011年海淀区区属医疗卫生机构招聘需求.xls (93.50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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