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民对外友好协会招考工作人员公告

2013-08-16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北京市民间组织国际交流协会秘书处(以下简称“市民交协秘书处”)为北京市人民对外友好协会所属相当正处级事业单位,经费形式为全额拨款。

市民交协秘书处的主要职责是:根据国家总体外交和本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组织协调会员单位开展民间组织国际交流;承担本市民间组织相关宣传工作;承担北京市民间组织国际交流协会的日常工作。

根据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及2011年北京生源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考5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职位及具体要求

招考职位及职位信息详见《2011年北京市人民对外友好协会所属北京市民间组织国际交流协会秘书处职位公开招考计划表》(附件1)。


二、招考人员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2011年北京生源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

(四)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人事档案关系在北京;

(五)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六)具有职位所需的专业或资格条件;

(七)具有适应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八)具有职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招考程序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11年5月31日至6月10日

2、报名方式:本次招考采取邮寄报名的方式,每人限报一个职位,多报无效。报考人员可登录北京市人力社保局(www.beijingngo.org.cn)、北京市人民对外友好协会(www.bjyx.org.cn)或北京市民间组织国际交流协会网站(www.bjld.gov.cn),下载并填写报名表。于2011年6月10日(以寄出材料邮戳日期为准)将以下材料邮寄至报考单位,并在信封正面左下角注明“公开招考”字样。

3、材料要求如下:

①《2011年北京市人民对外友好协会所属北京市民间组织国际交流协会秘书处公开招考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填写清楚表中要素,并在报名表右上角粘贴1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

②户口复印件;

③身份证复印件;

④2011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复印件;

⑤学历、学位,外语六、八级证书复印件;

⑥职位条件明确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证书复印件;

⑦自行准备的其他材料。

邮寄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南河沿大街97号,北京市民间组织国际交流协会秘书处

邮编:10006


四、资格审查

根据职位要求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后,确定参加考试人员名单。同一职位报名人数比例低于6:1的,则取消该职位。笔试、面试人员名单和时间将另行在北京市人力社保局、北京市人民对外友好协会和北京市民间组织国际交流协会网站上发布通告,请报考考生及时关注。


五、考试安排

初审合格者参加笔试,笔试成绩前三名人员进入面试,如遇考生人员个人原因不能参加面试,则依次等额递补参加面试人员。

注:复印件均需使用A4纸,报考者应如实提交有关材料,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

咨询电话:010-65126604、010-65140038或010-65140016


附件:

1、计划表.doc

2、报名表.doc

                

北京市人民对外友好协会
二〇一一年六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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