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8-13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规定,结合用人需求,门头沟区互联网宣传管理工作办公室拟公开招聘5名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此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二、招聘单位性质
中共门头沟区委宣传部所属全额拨款副处级事业单位
三、招聘职位及岗位数量
网络管理职位 1人
网络宣传职位 2人
网络评论职位 2人
四、招聘职位条件
1.具有北京市常住居民户口;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5.具有研究生(全日制)学历;
6.年龄30岁及以下;
7.新闻、中文及相关专业;
8.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五、招聘程序
1.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1年7月5日-8日
上午9:00-11:30 ,下午1:30-6:00
(2)报名地点:中共门头沟区委宣传部(新桥大街36号,区委北楼419房间)
(3)报名咨询电话:69842184 詹京建 李争三
(4)报名所需材料:
①一寸彩色照片两张,报名表于报名现场填写;
②身份证、户口本(卡)原件及复印件;
③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④工作经历、年限证明。
(5)每个岗位报名人数不得低于2人,否则取消该岗位。
2.笔试和面试
(1)实行百分制考核,笔试、面试分数分别占百分的50%、50%。
(2)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考生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应聘资格。
(3)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笔试成绩合格者,按照招聘职位1:3比例进入面试。考生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应聘资格。
3.体检和考察
根据各岗位拟招聘人数按总成绩(笔试、面试二项成绩总和)第一名进行体检和考察。考察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最后形成考察材料。
4.任前公示和聘用
根据招聘人员的笔试、面试成绩和体检、考察情况,决定拟聘人选,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公示期满无问题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门头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一年六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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