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8-04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按照《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房山区卫生局所属事业单位根据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部门及岗位
本次招聘共涉及房山区卫生局所属20个乡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卫生局医疗器械修理所的91个岗位,具体岗位详见《附件》。
二、招聘条件及计划
(一)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
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遵守公民道德规范;
3.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有北京市常住非农业户口且工作关系在本市;
5.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6.具有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7.年龄计算方法:45岁以下指1966年10月1日以后出生,40岁以下指1971年10月1日以后出生,35岁以下指1976年10月1日以后出生,30岁以下指1981年10月1日以后出生,25岁以下指1986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二)具体岗位条件及需求计划见附件
三、报名及资格审核程序
请报考人员本人到现场报名,填写报名表,并进行资格审核。需要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报考岗位所需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一寸同一底版免冠彩色照片2张;有工作单位的报名者需由所在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并注明本人参加工作时间及报考岗位所要求的相关工作经历。如未按招聘单位指定时间进行现场资格审核,视同放弃报名资格。
每名考生只限报考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
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核地点:房山区卫生局(北京市房山区良乡太平庄村)
报名及资格审核时间:2011年11月30日-12月1日9:30~16:30
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试安排
(一)笔试
笔试内容根据医学专业、非医学专业分类命题。
此次笔试无指定培训机构和参考用书。
1.时间:另行通知,请关注房山卫生信息网
2.地点:见准考证。
3.查询成绩:在房山卫生信息网查询笔试成绩及相关信息。
(二)面试
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60分),达到分数线以上后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公布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笔试占50%,面试占50%。
综合成绩和面试成绩于面试结束5个工作日后公布在房山卫生信息网。
五、确定拟聘用人员
(一)考核、体检和资格复审
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人选,进行考核、体检和资格复审,如有不合格者,按综合成绩顺延递补。
(二)公示
考核、体检和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房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房山卫生信息网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
(三)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后,对无异议人员办理相关手续。首次聘用期限为三至五年,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其中应届毕业生试用期为一年,如果连续三年仍不能考取岗位资格证书,用人单位要与其解除聘用合同,并按相关规定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
(四)岗位待遇
对被聘用人员,按照事业单位管理的相关规定,实行聘用合同制,享受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工资待遇。
联系电话:89361144
电子邮箱:renshike1144@126.com
监督电话:
房山区卫生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89356807
房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89366912
附件:
房山区卫生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及条件.xls
北京市房山区卫生局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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