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8-03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为贯彻落实中央、北京市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有关精神和要求,加快培育专业化、职业化的社区工作者队伍,根据《北京市社区管理办法(试行)》、《北京市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北京市西城区拟面向社会公开招录社区工作者,现将招录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录名额 全区共招录432人
序号
单位名称
公开招考名额
1
德胜街道
25
2
什刹海街道
10
3
西长安街
20
4
大栅栏街道
25
5
天桥街道
25
6
新街口街道
10
7
金融街街道
20
8
椿树街道
25
9
陶然亭街道
25
10
展览路街道
13
11
月坛街道
4
12
广安门内街道
62
13
牛街街道
33
14
白纸坊街道
45
15
广安门外街道
90
合计
432
二、招录条件
招录对象应当具备如下基本条件:
(1)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
(2)热爱社区工作,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相关业务知识。
(3)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1967年1月1日以后出生)。(4)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
(5)具有本市城镇户口并长期居住在西城地区(包括原西城、原宣武区域)。
(6)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验。
同等条件下,具有下列条件的优先录用:
(1)有党务工作经历、社区工作经历、企事业管理工作经历;
(2)居住在报考街道或邻近街道。
(3)获得国家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证书或北京市社区专职工作者执业资格证书(有效期内)。
(4)具有大专以上社会工作专业和社会工作相关专业学历。
三、基本岗位说明
教育和引导社区居民遵纪守法;协助政府及有关部门做好与社区居民利益相关的社会治安、公共卫生、社会保障、就业服务、帮扶救助等工作;组织、协调社区单位开展区域共建活动;培育社会组织;组织开展便民利民的社区服务活动等。
四、招录办法
1、发布公告
公告发布时间:2011年12月2日(周五)在西城政府网站(http://www.bjxch.gov.cn)发布公告。
2、报名及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时间:2011年12月7日—12月9日在北京人事考试网(http://www.bjpta.gov.cn)上报名,上传近期免冠本人证件照片。每人限报一个街道,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2)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2011年12月10日、11日(周六、日)9∶00至16∶00,在月坛体育馆(西城区月坛南街甲1号,月坛南桥西北角)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请报考人员持下列证件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
(1)网上打印的《西城区201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考社区工作者报名表》2张;
(2)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1份;
(4)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5)提供居住地所在社区居委会出具的居住证明。
由于场内为木质地板,请报考人员在资格审查当日穿软底平底鞋入场。
如因报考人员材料未准备齐全或出现错误不能通过资格审查,考生自己负责。
(3)打印准考证时间:资格审查通过的报考人员2011年12月15日—17日,通过北京人事考试网(http://www.bjpta.gov.cn/)自行打印准考证。
3、考试
(1)笔试
笔试时间:2011年12月18日(周日)上午进行,时间地点及要求详见准考证。
笔试内容主要包括:党的方针及有关政策、时事、国情、市情等公共基础知识;社区建设相关政策、社区居委会工作基础知识等社区基本常识及社区实务;阅读理解与应用和逻辑推理能力。
笔试成绩于12月底在西城政府网站(http://www.bjxch.gov.cn)公布。笔试合格者进入面试。
(2)面试
面试时间:计划1月上旬,另行通知。
面试内容:侧重综合分析能力、计划组织能力、人际关系与沟通能力、言语表达能力及举止仪表等。
4、体检、政审
按照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方法计算面试人员综合成绩,并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确定拟录用人选,在统一时间进行政审和体检。
5、录用及公示
政审、体检工作结束后,拟录用人员名单于在西城政府网上公示。
五、待遇
政审、体检合格者被确定录用的人员,与街道办事处签订服务协议书,试用期按有关法律规定执行。工资及其它待遇按《西城区关于贯彻<北京市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的实施细则》、《西城区关于进一步规范社区工作者待遇的实施方案》执行。
西城区社区工作者招录工作办公室
2011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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