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13-07-25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综合服务中心为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直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承担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行政审批事项的具体实施。具体负责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办理的各项业务的审核(受理初审)、告知、制证、发证等事务性工作;负责即时办理事项及安全生产许可证、房产测绘备案等13项行政审批事项的审批工作;负责各类业务档案的归集、整理工作;承担集中审批场所的日常管理工作;承担面向社会的办事咨询和综合服务工作。现根据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工作人员,特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品德修养;

3、有志于从事行政审批服务工作,有扎实的专业基础知识;

4、具有开拓创新精神和团队合作精神,责任心强,吃苦耐劳,做事认真;

5、具有较强的语言文字组织能力、沟通和组织协调能力;

6、年龄30周岁以下。

二、拟招聘岗位及具体条件

见附表1《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

三、公开招聘程序

1、报名方式:网上报名及信函方式相结合。报考人员请于2012年4月25日前将以下材料邮寄或发电子邮件(扫描件)至综合服务中心,每人限报一个岗位,谢绝来访(邮寄者以邮戳时间为准)。材料要求如下:

1)身份证复印件;

2)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留学回国者须提供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复印件;

3) 职称或其他文字材料复印件;

4)《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直属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附表2)及近期2寸免冠照片;

5) 其他能证明本人业绩的材料。

邮箱地址:zonghfw@126.com

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3号楼(邮编:100039)。

咨询电话:010-59958147      

联 系 人:杨春霞

2、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根据招考岗位条件,由综合服务中心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考试人员名单。

四、考试安排

1、笔试采取综合能力考试和专业考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其他事项

1、报考者相关个人材料需真实有效,否则取消录用资格。

2、公开招聘人员的工资福利、社会保险等执行国家及北京市有关规定。  

六、组织领导和监督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在委人事处的指导下,由用人单位人事部门组织实施,监察部门对招聘全过程进行监督。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一日

 

附件: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xls

住建委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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