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通州区2012年公开选聘150名社区工作者公告

2013-06-20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2012年北京市通州区社区工作者招考辅导简章 
 

 

为加快推进社区建设,建设一支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服务水平高的专业化、职业化的社区工作队伍,根据《北京市社区管理办法(试行)》(京办发[2008]19号)、《北京市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京办发[2008]20号)和《北京市关于推进社区规范化建设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等文件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面向社会公开选聘社区工作者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名额

此次公开选聘社区工作者150人(其中从驻通部队随军家属和2012年度退役士兵中选聘25人)。

主要涉及两类岗位:社区服务站专职工作人员127人(其中从驻通部队随军家属和2012年度退役士兵中选聘的25人,由全区统一调配到社区服务站),社区专职党建工作者23人。(见附件1)


二、岗位说明

1、社区服务站专职工作人员。社区服务站专职工作人员,主要在街道、乡镇的领导和政府职能部门的业务指导下开展工作,同时接受社区党组织的领导和社区居委会的监督。具体岗位包括负责人口计生与公共卫生、社区就业与社会保障、公共文化与社区教育、社区事务与综合管理等岗位。

2、社区专职党建工作者。社区专职党建工作者,主要在街道、乡镇的领导和政府职能部门的业务指导下开展工作,同时接受社区党组织的领导。具体岗位包括社区党组织、街道、乡镇社会工作党委、商务楼宇党建工作站等岗位。


三、选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

2.品行端正,身心健康,热爱社区工作,具有奉献精神,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3.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

4.年龄在40周岁(1972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驻通部队随军家属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67年1月1日后出生);

5.具有本区城镇户口;

6.社区专职党建工作者,应为中共正式党员。

(二)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67年1月1日后出生);户口可放宽至本市城镇户口。

1.取得国家社会工作者(社会工作师、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或具有社会工作专业本科以上学历的;

2.中共正式党员,并具有3年以上专职从事党务工作经历的(只适用于报考社区专职党建工作者岗位)。


四、选聘程序

1.下载并打印报名表:登录通州区人才服务中心网站(www.bjdbrc.com)或通州区社会建设网(shgw.bjtzh.gov.cn)下载报名表(见附件2),如实填写相关信息,打印2份,并粘贴个人近期同底版一寸彩色免冠照片。

2.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8月18日、19 日(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7:30),报考人员本人携带相关材料到通州区职业介绍服务中心(车站路45号)进行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携带的材料包括(均须原件及复印件):

(1)填写完整准确、并有本人在诚信承诺上签字的报名表(两份);

(2)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或户口卡,集体户的携带集体户口首页和本人页);

(3)学历证书、学位证书;

(4)报考“党建专职工作者岗位”要提供所在党组织开具的党员证明,并加盖党组织公章。证明中需注明入党时间(XXXX年XX月)、从事专职党务工作起止时间等信息;

(5)驻通部队随军家属和2012年度退役士兵还要携带相应的部队开具的随军家属证明、复员军人退伍证。

在报名表上报考人员每人限报一个职位,现场报名时,返回到报考人员手中的报名表将作为笔试、面试的准考证使用,报名表丢失视同放弃考试资格。

在报名时填写了专业技术职称、立功获奖等情况的,还要携带相应的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书、职(执)业资格证书、奖励证书。

3.笔试:由北京市统一命题。

笔试时间:9月8日上午9:00—11:00

笔试内容:公共管理、法律基础、社会建设知识、通州区区情及从事社区工作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技能等。

笔试地点及考场座次安排:通过通州区人才服务中心网站(www.bjdbrc.com)或通州区社会建设网(shgw.bjtzh.gov.cn)另行通知。

4.面试:由北京市统一命题。

笔试成绩和面试分组、时间、地点等具体信息通过通州区人才服务中心网站(www.bjdbrc.com)或通州区社会建设网(shgw.bjtzh.gov.cn)另行公布。

参加面试人员将在报考岗位中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选聘名额与参加面试人数比例为1:3。如报考某街道(乡镇)的面试入围人员不足,由区选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报考人员意愿,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适当调剂,通过调剂不足1:3的按照实际报考人数确定。

5.考察体检:按照笔试、面试成绩各50%的综合成绩排序,确定拟聘用人员。

对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和体检,由有关单位负责组织,并到指定医院集中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结果应符合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的合格条件。考察和体检不合格的,按照综合成绩排序进行补录。

6.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通过通州区人才服务中心网站(www.bjdbrc.com)或通州区社会建设网(shgw.bjtzh.gov.cn)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3天。

7.公示期满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要求,按照《北京市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进行管理,被选聘者与街道(乡镇)签定《北京市社区工作者服务协议书》。其中,从驻通部队随军家属和2012年度退役士兵中选聘的人员,由“通州区2012年选聘社区工作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调配到各街道和有关乡镇社区服务站,并与街道和有关乡镇签订《北京市社区工作者服务协议书》。 

 

2012公开选聘社区工作者选聘名额分配表.doc

党员、从事专职党务工作经历证明(模板).doc

通州区2012年公开选聘社区工作者报名表.doc

北京人事考试网

 

咨询电话:8088.0882   8153.9621

咨询时间:

周一至周五   

上午 9:00-11:30 

下午14:00-17:30

 

                    二○一二年八月七日

 

特别提示:

现场报名时,通州区职业介绍服务中心内根据单位名称设置报名和资格审查窗口,请报考人员直接到所报考的单位窗口进行报名。其中,驻通部队随军家属和2012年度退役士兵到随军家属和退役士兵窗口进行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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