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6-18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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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的文件精神,做好我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特制定本公告。
一、招聘岗位
见附件
二、招聘对象(工勤岗)
1.2012年北京生源应届毕业生;
2.北京生源往届未就业毕业生;
3.有一定工作经验的社会人员;
4.2012年合同期满的大学生村官。
以上各类人员报名时,须符合招聘单位岗位要求。
三、招聘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具有北京市城镇居民户口,且人事档案在北京市存档机构存放;
3.具有国家承认的相应学历;
4.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5.有年龄要求的,年龄计算方法为:年龄=2012年-出生年;
6.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四、时间安排及具体工作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确认
本次招考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招聘单位电话及报名地址见岗位需求表),考生于2012年10月11日(周四)-12日(周五)持相关材料到招聘单位进行资格审查。
材料(均须原件与复印件)包括:
(1)填写完整准确、并有本人在诚信承诺上签字的报名表;
(2)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或户口卡);
(3)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
(4)2012年北京生源应届毕业生需持学生证、就业推荐表(须由校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盖章)等材料(学生档案已发到户口所在地存档机构的,存档机构须开具存档证明);
(5)2012年合同期满的大学生村官需持区县村官办开具的证明;
(6)北京生源往届未就业毕业生需持存档机构开具的存档证明;
(7)岗位所需的资格、职称、技术等级证书等其他材料。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不得用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特别提示:
(1)请考生务必正确填写联系电话,并确保通讯畅通,因联系不畅导致的后果,责任自负。
(2)报名者须粘贴个人免冠标准照片,以保证顺利进入考场,正常参加考试。
(二)公共知识笔试
笔试由区人力社保局统一委托专业机构命题,主要考察应聘者职业道德规范和综合知识水平,此次笔试无指定培训机构和参考用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