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6-11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2013年事业单位网络课程辅导简章
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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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山区教育委员会所属学校、幼儿园面向本市中师及以上学历2011、2012和2013年师范专业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部门及岗位
本次招聘共涉及房山区教育委员会所属76个单位303个岗位,详见《附件》。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
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遵守公民道德规范。
3、热爱农村教育事业,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有北京市常住非农业户口,不含户口及档案留在毕业学校的非京生源毕业生。
5、学历及专业要求:
具有国家计划内统招全日制毕业学历,幼儿园师资岗位需学前教育中师及以上学历,其他岗位需本科及以上学历。初高中、职业学校师资所学专业应与所报岗位相同或相近。
6、届别要求:
限2011年、2012年、2013年师范专业毕业生报考。
7、学习成绩优良,有较好的专业发展潜质。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3年3月18日-2013年3月22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周六、日休息)。
(二)报名地点: 房山区教委人事科107房间。
(三)报名所需材料,按以下顺序装订:
1、房山区教委2013年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报名登记表;
2、户口本、身份证复印件(需验原件);
3、应届毕业生的毕业生推荐表(盖就业指导中心章)、大学成绩单(盖教务处章)、师范专业证明(盖教务处章)的复印件(需验原件),硕士研究生的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复印件(需验原件);往届毕业生的派遣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需验原件)和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
4、本人自荐材料和证明自己能力的相关材料。
四、考试安排
考试采取综合考核形式进行,分为业务考核和面试两部分,业务考核和面试一体进行,总分100分, 60分合格,择优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