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6-11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2013年事业单位网络课程辅导简章
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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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教育学院成立于1953年,是北京市教委直管的成人高等师范院校,主要承担北京市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教师与管理干部的本、专科学历教育及继续教育,同时负责北京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精神,结合我院工作实际,现将2013年公开招聘信息及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遵守教师职业道德,恪守工作纪律;
2、具有履行应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实际工作能力;善于与人交往,具有较强的协调、沟通能力,身心健康
3、应届毕业生须具有就业派遣资格,非应届毕业生限北京户籍,且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良,无补考记录;
4、应聘人员原则上与学院教职工没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二、招聘具体岗位及要求:
需求岗位及专业详见附件一《北京教育学院2013年招聘计划》。
联系人:张竞 联系电话:010-82089140
邮箱:rsc9140@126.com。
三、招聘程序
1、接收申请截止时间为2013年3月31日;
2、学院人事处对应聘人员资格进行初审;
3、用人部门、单位对应聘人员进行初审;
4、组织通过初审者参加综合素质测试;
5、对通过综合素质测试者进行面试考核(应聘教师岗位的,参加试讲);
6、对拟聘人员组织政审和体检;
7、将拟聘人员报学院审批;
8、公示拟聘人员名单;
9、将拟聘用人员名单报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备案,并办理聘用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