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北京公务员考试网上报名流程

2020-12-02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2021年北京公务员考试招录3553人报名时间:2020年11月30日9:00至2020年12月4日18:00。公共科目考试时间为2020年12月20日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部分行政执法类职位专业科目考试时间2020年12月19日下午。 
 
 
  2021北京公务员考试报考程序
 
  (一)职位查询
 
  各招录机关的招考人数、具体职位、考试类别、资格条件等详见《北京市各级机关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招考简章》(以下简称《招考简章》),报考者可以通过首都之窗网站(www.beijing.gov.cn)、北京组工网站(www.bjdj.gov.cn)查阅。
 
  对《招考简章》中的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基层工作经历以及备注内容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报考者直接与招录机关联系,招录机关的咨询电话可以通过《招考简章》查询。
 
  有关报考政策、报名网络技术和考场考务安排等事宜的详细情况,请参阅《北京市各级机关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以下简称《报考指南》)。
 
  (二)网上报名
 
  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者可在2020年11月30日9:00至2020年12月4日18:00期间登录“北京市人事考试通用考试平台”(http:// rsj.beijing.gov.cn/bm/ztzl/gwy/),提交报考申请。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部门(单位)中的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者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报考者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报考者请于2020年11月30日至2020年12月5日期间登录“北京市人事考试通用考试平台”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报考申请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2020年11月30日9:00至2020年12月4日18:00期间,报考申请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他职位;报考申请未审查的,报考者可联系其所报考的招录机关,退出报名改报其他职位。
 
  资格审查贯穿录用全过程。在招考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录机关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
 
  (三)网上缴费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须于2020年12月6日0:00至2020年12月8日24:00期间登录“北京市人事考试通用考试平台”进行缴费,未按规定完成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城市低保人员和报考残疾人职位的考生,可以直接与北京市人事考评办公室联系办理减免费用的手续。联系电话:010-12333。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
 
  缴费成功后,报考者请于2020年12月15日9:00至2020年12月20日18:00期间从“北京市人事考试通用考试平台”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考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一)笔试
 
  1.内容。笔试包括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在考试内容上体现分类分级原则。
 
  公共科目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其中,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为客观性试题,申论为主观性试题,满分均为100分,有关情况详见《北京市各级机关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在北京组工网站查询。公共科目考试对区级以上(含区级)职位、乡镇(街道)等基层职位分别命制试题。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部分行政执法类职位的报考者还将参加专业科目考试,考试大纲请在北京市公安局网站、北京组工网站分别查询。
 
  2.时间地点。公共科目考试时间2020年12月20日,具体安排为:
 
  12月20日上午 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12月20日下午 14:00-16:30 申论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部分行政执法类职位专业科目考试时间2020年12月19日下午14:00-16:00。
 
  报考者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
 
  3.成绩查询。笔试阅卷结束后,由北京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研究确定各类职位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对地处艰苦边远地区的街道、乡镇等基层职位和专门面向残疾人招考的职位等,将予以政策倾斜。报考者可于2021年1月登录“北京市人事考试通用考试平台”查询笔试成绩和最低合格分数线。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部分行政执法类职位专业科目考试成绩同时在“北京市人事考试通用考试平台”上查询。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部分行政执法类职位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专业科目分别占40%、30%、30%的比例合成笔试成绩。
 
  (二)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
 
  北京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根据《招考简章》中规定的面试人选比例,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各职位参加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的人选,并在“北京市人事考试通用考试平台”统一公布。
 
  参加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的人选须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包括审查考生户籍、身份、学历、报考职位资格条件要求的相关等级、资格、资质证书等材料。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招录机关有权取消该报考者参加面试的资格。
 
  经资格复审后,达到公共科目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数与计划录用人数比例低于规定面试比例的招考职位,将进行调剂。调剂职位、符合调剂条件的考生名单、调剂职位联系方式,在“北京市人事考试通用考试平台”统一公布。调剂报名工作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且符合拟调剂职位的资格条件的人员,方可参加调剂。调剂的人选,按照调剂报名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资格复审、调剂报名等具体事宜和笔试成绩同时公布。
 
  招录机关负责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工作。面试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详见招录机关单位网站上发布的面试公告,也可直接向招录机关电话咨询。
 
  部分招录机关在面试阶段组织专业能力测试,专业能力测试设置情况、测试内容、分值比重等事项见《招考简章》或者招录机关发布的面试公告。
 
  面试结束后,招录机关通过单位网站发布报考者的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成绩以及综合成绩。如招录机关无单位网站,将在本单位张榜公布,并通知考生本人。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未组织专业能力测试的,按照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组织专业能力测试的,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和专业能力测试共占50%的比例合成,其中,专业能力测试成绩一般不超过综合成绩的15%。
 
  考情分析2021年北京公务员考试报考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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