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北京公务员考试户籍要求规定:
2019年北京公务员考试仍然对户籍进行了一定限制,社会人员需具有北京户口:
1、招考职位面向残疾人的,限于截至公务员考试报名时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人事行政关系在北京的残疾人(不包括2018年非北京生源毕业生及户口档案保留在学校的非北京生源往届毕业生),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定向、委培)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北京生源2019年应届残疾人毕业生,北京地区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定向、委培)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北京生源2019年应届残疾人毕业生报考。
2、招考职位要求“基层工作经历最低年限”为两年以上(含两年)的,限于截至公务员考试报名时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人事行政关系在北京,且具有两年以上(含两年)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不包括2018年非北京生源毕业生及户口档案保留在学校的非北京生源往届毕业生)报考。
3、招考职位要求“基层工作经历最低年限”为“无限制”的,限于截至公务员考试报名时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人事行政关系在北京的人员(不包括2018年非北京生源毕业生及户口档案保留在学校的非北京生源往届毕业生)和符合面向2019年应届毕业生招考职位条件的人员报考。
政策放宽,“非京籍”大学生不再限定“985”“双一流”高校
另报考面向应届毕业生职位的考生需为:
第一种情况:北京生源的应届毕业生均可报名。
招考职位面向2019年应届毕业生的,限于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定向、委培)的2019年应届毕业生报考,包括全日制普通高校的北京生源应届毕业生;北京地区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北京生源本科以上(含本科)应届毕业生;
第二种情况:北京地区高校毕业生非京生源也可报考。
京外全日制普通高校中最高学历学习期间获得校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或者校级一等以上“优秀学生奖学金”的非北京生源本科以上(含本科)应届毕业生(除另有限定外,报考特殊职位的不要求上述资格条件)。
第三种情况:国(境)外学位认证者,未落实单位的可报考应届生职位。
2018年8月1日至2019年7月31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可以报考限应届毕业生报考职位,包括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的留学回国人员;符合《北京市促进留学人员来京创业和工作暂行办法》规定的“在国外学习满一年,新近回国”且在国外取得硕士以上(含硕士)学位等条件要求的非北京市常住户口留学回国人员。
另外:
参加本市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人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可以报考限应届生报考职位。
2019年应届毕业生一般应在2019年7月底前取得相关学历、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