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北京市民族事务委员会(北京市宗教事务局)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公告已公布,北京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2018北京市民族事务委员会(北京市宗教事务局)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公告
北京雍和宫管理处、北京市民族文化交流中心、北京市天主教爱国会、北京市佛教协会、北京市伊斯兰教协会、北京市回民殡葬管理处、北京市民委接待服务中心为市民委所属事业单位。根据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招聘工作人员1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敬业精神和道德修养。
2、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有较好的文字、语言表达能力,具备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
3、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在校学生集体户口不可报考),人事、档案关系在京,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1982年9月1日以后出生,具体要求详见职位简章)。
4、身体健康,能适应岗位工作强度要求;符合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
5、工作经历具体要求详见职位简章。
二、招聘单位及职位
详见附件1:《市民委所属事业单位2018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简章》
三、报名方法
(一)报考北京市天主教爱国会、北京市佛教协会、北京市伊斯兰教协会、北京市回民殡葬管理处、北京市民委接待服务中心的考生请于10月16日前将《2018年北京市民族事务委员会(北京市宗教事务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电子版发至指定邮箱:bjsmwrsc@163.com,报名表上须有本人近期一寸免冠证件照,邮件名一律为:“XXX单位XXX岗位+姓名”。
(二)报考北京雍和宫管理处的考生,请于10月16日前将《2018年北京市民族事务委员会(北京市宗教事务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电子版发至指定邮箱:liguangzhe@yonghegong.cn,报名表上须有本人近期一寸免冠证件照,邮件名一律为:“XXX岗位+姓名”。
(三)报考北京市民族文化交流中心的考生,请于10月16日前将《2018年北京市民族事务委员会(北京市宗教事务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bjmzzp@163.com,报名表上须有本人近期一寸免冠证件照,邮件标题请注明:姓名+报考岗位+所学专业。
四、考试安排
(一)笔试
市民委人事处、北京市雍和宫管理处、北京市民族文化交流中心将分别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确定参加考试人员名单。通过初审的人员名单及考试地点另行通知,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考试时间为2018年10月20日(周六)。
(二)现场资格审核
面试之前进行现场资格审核。经现场资格审核者进入面试。审核不合格者及未到现场审核者,取消面试资格,空出名额按照笔试成绩顺序进行递补。资格审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所需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户口本(原件、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及专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岗位招聘条件中要求的相关材料。
(三)面试
根据笔试合格成绩按照拟招聘人数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具体比例详见职位简章)。岗位报名人数如未达面试比例则岗位取消招聘。
(四)考察和体检
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照4:6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并按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拟聘用人员,组织考察。考察合格者,按照拟聘人数与体检人员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2005〕1 号),体检费自理。如拟聘人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替补人选。应聘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及要求,配合完成考察、体检等工作,未能按照规定时限及要求完成的,取消应聘资格。
(五)办理聘用手续
经考察、体检合格后,对拟招聘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
五、注意事项
(一)每名考生仅限报考一个岗位,重复报考者默认所报第一个岗位。
(二)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须完整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以及证书、证件等相关材料。凡与报名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应聘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取消聘用,当事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三)从报名开始到招聘工作结束,考生应保证报名时所留电话号码联系畅通,因电话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考生本人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四)社会人员在报考前应征得所在单位同意。拟聘用人选公示无异议后,拟聘用人选须按规定时间办理完成行政关系调入手续。
联系电话:北京市民委人事处 010-83979321
北京市雍和宫管理处 010-84027510
北京市民族文化交流中心 010-64283075
附件:
北京市民族事务委员会
2018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