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北京公务员考试报考条件

2018-04-17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2019年北京公务员考试报考条件公告已公布,本次共招录3243人,报名时间:2018年11月26日9:00至2018年11月30日18:00期间。(点击查看:报名入口)。公共科目笔试的时间为2018年12月16日。公共科目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本次考试不指定用书,需要复习教材的考生可参考2019年北京公务员考试通用教材(免费赠送200+课时在线听课,2万道题在线刷题、200套真题在线模考)点击订购)复习。同时,为方便考生第一时间查看2019年北京公务员考试报考条件有关信息,北京公务员考试网现将2019年北京公务员考试报考条件公布如下:
  >>点击查看:2019年北京公务员考试报考条件(已公布) 
要求
内容
国籍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国家宪法
品行要求
具有良好的品行
身体要求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年龄要求
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2年11月至2000年11月期间出生)
学历要求
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具有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户籍要求  
  1、招考职位面向2019年合同期满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简称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限于按照本市有关规定,在本市聘任为村党支部书记助理、村委会主任助理,且截至公务员考试报名时仍在岗的2019年合同期满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按照本市有关规定,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被确定为拟录用人选的人员,须履行完3年村党支部书记助理、村委会主任助理聘任合同等相关合同且考核合格后,方可办理公务员录用手续。
  2、招考职位面向服役期满退役大学生士兵的,限于按照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统一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的学生,在校期间从本市入伍且服役期满退役后复学完成学业的2019年应届毕业生(不包括外地生源高职或专科毕业生);或高等教育应届毕业当年从本市入伍且2018年退出现役的服役期满退役士兵报考。
  3、招考职位面向2019年应届毕业生的,限于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定向、委培)的2019年应届毕业生报考,包括全日制普通高校的北京生源应届毕业生;北京地区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北京生源本科以上(含本科)应届毕业生;京外全日制普通高校中最高学历学习期间获得校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或者校级一等以上“优秀学生奖学金”的非北京生源本科以上(含本科)应届毕业生(除另有限定外,报考特殊职位的不要求上述资格条件)。
  2018年8月1日至2019年7月31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可以报考限应届毕业生报考职位,包括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的留学回国人员;符合《北京市促进留学人员来京创业和工作暂行办法》规定的“在国外学习满一年,新近回国”且在国外取得硕士以上(含硕士)学位等条件要求的非北京市常住户口留学回国人员。
  参加本市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人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可以报考限应届生报考职位。
  4、招考职位面向残疾人的,限于截至公务员考试报名时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人事行政关系在北京的残疾人(不包括2018年非北京生源毕业生及户口档案保留在学校的非北京生源往届毕业生),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定向、委培)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北京生源2019年应届残疾人毕业生,北京地区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定向、委培)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北京生源2019年应届残疾人毕业生报考。
  5、招考职位要求“基层工作经历最低年限”为两年以上(含两年)的,限于截至公务员考试报名时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人事行政关系在北京,且具有两年以上(含两年)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不包括2018年非北京生源毕业生及户口档案保留在学校的非北京生源往届毕业生)报考。
  6、招考职位要求“基层工作经历最低年限”为“无限制”的,限于截至公务员考试报名时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人事行政关系在北京的人员(不包括2018年非北京生源毕业生及户口档案保留在学校的非北京生源往届毕业生)和符合面向2019年应届毕业生招考职位条件的人员报考。
  7、选调生职位限于符合面向2019年应届毕业生招考职位条件的人员报考,且需符合以下条件:(1)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应届毕业生;(2)学习成绩优良,必修课程无重修或补考,能如期毕业并取得相应的学历和学位;(3)本科生一般不超过24周岁,硕士研究生一般不超过27周岁,博士研究生一般不超过30周岁;(4)中共党员或最高学历学习期间获得校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校级一等以上“优秀学生奖学金”等荣誉奖励或具有参军入伍经历。
  附: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考职位。

  对2019年北京公务员考试有疑问的考生可在本站留言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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