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办公室考录公务员资格复审公告已公布,北京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办公室201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公告
根据《北京市各级机关201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的有关规定,现将基金办201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有关工作公告如下:
一、时间
2018年1月30日(周二)上午 9:30—12:00
2018年1月31日(周三)上午 9:30—12:00
二、地点
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办公室311-2室(海淀区四季青路7号院2号楼3层)
三、携带材料
(一)报名表(北京市人事考试网打印,须在诚信声明中签字);
(二)成绩单(北京市人事考试网打印);
(三)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学生证原件;
(五)校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在外地院校就读的北京生源考生还须携带本人户口本(卡)原件);
(六)对于列入“双一流”建设高校名单中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以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的名单为准)范围的京外高等院校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应届优秀毕业生,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校级以上 “三好学生” 、“优秀学生干部”或者一等以上优秀学生奖学金证书;获得相当于校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一等奖学金”等同等次其它奖励项目的,应同时提供毕业学校校级就业主管部门开具的说明;
(七)对于2017年8月1日至2018年7月31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包括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的留学回国人员,取得列入世界排名前300名院校或前100名专业(以2017年世界大学学术排名(ARWU)为准)的国(境)外学位的非北京市常住户口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学位和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材料,学历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的留学回国人员还须提供户口本原件(如果考生为集体户口,还需持户口本首页复印件);
(八)对于参加本市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人员,须提供户口本原件(如果考生为集体户口,还需持户口本首页复印件)、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
(九)其他所报考职位资格条件要求的相关等级、资格、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四、须知
请考生本人携带有关材料到基金办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因故放弃资格复审及面试人员,请于1月31日上午12:00前,将填好的放弃声明(见附件)本人签字后,发传真至66153609,并电话告知基金办联系人。
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将被取消进入面试资格。
资格复审不合格,不得参加面试。
如有考生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放弃,将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和招考简章规定的面试比例依次递补资格复审及面试人员,直至无合格人员。
五、联系方式
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人:刘卓霞 刘苹苹
联系电话:66153609 88405212 18001295590
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