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系统考录公务员资格复审通知

2018-01-31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2018年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系统考录公务员资格复审通知已公布,北京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系统201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的通知
  一、时间:
  2018年1月30日至1月31日 9:00--17:00。
  二、地点:
  在各报考单位所在地进行资格复审,具体地点及联系方式见附件。
  三、需携带材料:
  《北京市各级机关2018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成绩通知书》中提示已进入面试范围的考生,须持网上打印的报名表、成绩单、身份证原件以及所报考职位资格条件要求的相关等级、资格、资质证书原件,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复审。除上述材料外,考生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1、报考面向2018年合同期满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的考生,需提供区级村官办出具的能说明工作经历的材料;
  2、报考面向2018年服役期满退役大学生士兵职位的考生,需提供北京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出具的能说明服役经历的材料;
  3、报考面向2018年应届毕业生职位的考生,须提供学生证、校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材料原件(在外地院校就读的北京生源考生还须携带本人户口本(卡)原件);对于列入“双一流”建设高校名单中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以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的名单为准)范围的京外高等院校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应届优秀毕业生,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校级以上 “三好学生” 、“优秀学生干部”或者一等以上优秀学生奖学金证书;获得相当于校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一等奖学金”等同等次其它奖励项目的,应同时提供毕业学校校级就业主管部门开具的说明;对于2017年8月1日至2018年7月31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包括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的留学回国人员,取得列入世界排名前300名院校或前100名专业(以2017年世界大学学术排名(ARWU)为准)的国(境)外学位的非北京市常住户口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学位和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材料,学历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的留学回国人员还须提供户口本原件(如果考生为集体户口,还需持户口本首页复印件);对于参加本市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人员,须提供户口本原件(如果考生为集体户口,还需持户口本首页复印件)、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
  4、报考要求“基层工作经历最低年限”为“两年以上(含两年)”职位的考生,须提供户口本原件(如果考生为集体户口,还需持户口本首页复印件),并提供能说明工作经历和年限的有关材料和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说明,开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说明确有困难的,经招录机关同意,可在体检考察时提供;
  5、报考要求“基层工作经历最低年限”为“无限制”职位的考生,如为2018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第3条所述材料,如为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的人员,须提供户口本原件(如果考生为集体户口,还需持户口本首页复印件)。
  四、注意事项:
  1、以上证明材料均需携带原件及复印件。并将复印件按照报名表、成绩通知书、身份证、户口本原件、等级、资格、资质证书、其他材料,由上至下的顺序进行装订。
  2、考生对提供的所有材料真实性负责,任何环节发现造假问题将取消考生录用公务员资格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3、建议各位考生尽早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以防材料不符合要求有充分时间补充材料。
  4、请考生到现场后按工作人员要求有序进行资格复审,保持安静。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人事教育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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