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北京市房山区考录公务员及选调生现场资格复审公告

2018-01-29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2018年北京市房山区考录公务员及选调生现场资格复审公告已公布,北京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房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及选调生现场资格复审公告
  根据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部署,我区将组织201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及选调生现场资格复审工作,请笔试成绩合格且按面试比例进入复审范围人员按本公告要求进行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时间
  2018年1月30日—2月1日(9:00—17:00)
  二、资格复审地点
  房山区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北大厅(房山区良乡苏庄东街9号,房山区良乡三中对面)
  三、资格复审需携带材料
  (一)公务员岗位(所有复印材料一式两份)
  考生须持网上打印的报名表、成绩单、身份证原件(上交复印件)以及所报考职位资格条件要求的相关等级、资格、资质证书原件(上交复印件),除此之外,各类考生还需携带以下材料:
  1、报考面向2018年合同期满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的考生,需提供区级村官办出具的能说明工作经历的材料(上交复印件);
  2、报考面向2018年服役期满退役大学生士兵职位的考生,需提供北京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出具的能说明服役经历的材料(上交复印件);
  3、报考面向2018年应届毕业生职位的考生,须提供学生证、校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材料原件(在外地院校就读的北京生源考生还须携带本人户口本(卡)原件,上交复印件);对于列入“双一流”建设高校名单中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以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的名单为准)范围的京外高等院校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应届优秀毕业生,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校级以上 “三好学生” 、“优秀学生干部”或者一等以上优秀学生奖学金证书;获得相当于校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一等奖学金”等同等次其它奖励项目的,应同时提供毕业学校校级就业主管部门开具的说明(上交复印件);对于2017年8月1日至2018年7月31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包括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的留学回国人员,取得列入世界排名前300名院校或前100名专业(以2017年世界大学学术排名(ARWU)为准)的国(境)外学位的非北京市常住户口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学位和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材料,学历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的留学回国人员还须提供户口本原件(如果考生为集体户口,还需持户口本首页复印件,上交复印件);对于参加本市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人员,须提供户口本原件(如果考生为集体户口,还需持户口本首页复印件)、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上交复印件);
  4、报考要求“基层工作经历最低年限”为两年以上(含两年)职位的考生,须提供户口本原件(如果考生为集体户口,还需持户口本首页复印件),并提供能说明工作经历和年限的有关材料和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说明,开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说明确有困难的,经招录机关同意,可在体检考察时提供;
  5、报考要求“基层工作经历最低年限”为“无限制”职位的考生,如为2018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第3条所述材料,如为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的人员,须提供户口本原件(如果考生为集体户口,还需持户口本首页复印件,上交复印件);
  (二)选调生岗位
  大学生村官(选调生)已进入面试范围的考生,须提供以下资格复审材料:
  1、网上打印的报名表(上交原件)
  2、笔试成绩通知书(上交原件)
  3、身份证原件(上交复印件)
  4、学生证(上交复印件)
  5、校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上交复印件)
  6、校级教务部门盖章的已修课程成绩单(上交原件)
  7、北京市招录大学生村官(选调生)推荐表(获得相当于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校级奖学金等同等次其它奖励项目的,应同时提供毕业学校校级就业主管部门开具的证明)(上交原件)
  8、北京生源考生还须携带本人户口本(卡)原件(上交复印件)
  公务员科:龙海涛、李丛辰
  电话:89368307  13811980858
  村官办(选调生):张浩楠、张洁
  电话:89369652  13911866730
  2018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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