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4-26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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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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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籍要求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国家宪法 |
品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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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良好的品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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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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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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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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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1年11月27日至1999年11月27日期间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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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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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具有拟任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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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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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考职位面向2018年合同期满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限于按照本市有关规定,聘任为村党支部书记助理、村委会主任助理,且截至公务员考试报名时仍在岗的2018年合同期满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按照本市有关规定,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被确定为拟录用人选的人员,须履行完3年村党支部书记助理、村委会主任助理聘任合同等相关合同且考核合格后,方可办理公务员录用手续。
2、招考职位面向2018年服役期满退役大学生士兵的,限于按照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统一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的学生,在校期间从本市入伍且服役期满退役后复学完成学业的2018年应届毕业生(不包括外地生源高职或专科毕业生);应届毕业当年从本市入伍且2017年退出现役的服役期满退役士兵报考。
3、招考职位面向2018年应届毕业生的,限于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定向、委培)的2018年应届毕业生报考,包括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普通高等职业技术院校的北京生源应届毕业生;北京地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普通高等职业技术院校非北京生源本科以上(含本科)应届毕业生;列入“双一流”建设高校名单中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以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的名单为准)范围的京外院校中最高学历期间获得校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或者一等以上“优秀学生奖学金”的本科以上(含本科)应届毕业生。
2017年8月1日至2018年7月31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可以报考限应届毕业生报考职位,包括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的留学回国人员; 取得列入世界排名前300名院校或前100名专业(以2017年世界大学学术排名(ARWU)为准)的国(境)外学位的非北京市常住户口留学回国人员。
参加本市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人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可以报考限应届生报考职位。
符合部分特殊职位资格条件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北京生源本科以上(含本科)2018年应届毕业生仅可报考这些特殊职位。
4、招考职位面向残疾人的,限于截至公务员考试报名时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人事行政关系在北京,且符合招考职位资格条件的残疾人(不包括2017年非北京生源毕业生及户口档案保留在学校的非北京生源往届毕业生)和2018年北京生源或北京地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北京生源本科以上(含本科)应届残疾人毕业生报考。
5、招考职位要求“基层工作经历最低年限”为两年以上(含两年)的,限于截至公务员考试报名时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人事行政关系在北京,且具有两年以上(含两年)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不包括2017年非北京生源毕业生及户口档案保留在学校的非北京生源往届毕业生)报考。
6、招考职位要求“基层工作经历最低年限”为“无限制”的,限于截至公务员考试报名时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人事行政关系在北京的人员(不包括2017年非北京生源毕业生及户口档案保留在学校的非北京生源往届毕业生)和符合面向2018年应届毕业生招考职位条件的人员报考。
7、选调生职位的招考范围及条件详见《招考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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