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食品药品审核查验中心招聘公告

2015-10-21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2015年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食品药品审核查验中心招聘公告已发布。报名时间:2015年10月31日前。报名方式:网上报名。笔试内容中的综合素质能力测试可参考公务员教材中心的2016年北京公务员考试通用教材北京公务员考试网现将2015年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食品药品审核查验中心招聘公告公布如下。
  2015年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食品药品审核查验中心招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有关要求,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食品药品审核查验中心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一、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素质高,思想品德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行。
  3.工作态度积极,爱岗敬业,事业心、责任感强,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和开拓创新精神。
  4.关心药品安全,有志于从事药品检查工作。
  5.具备与招聘岗位相适应的学历、专业知识、任职资格(含职业资格)等能力条件。
  6.具备与岗位职责相匹配的工作能力和实践经验。
  7.身体健康,吃苦耐劳,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
  8.具有较好的文字功底、语言表达和沟通能力。
  9.应聘者年龄一般不得超过35周岁。应聘特殊或急需紧缺岗位的人员以及博士研究生学位获得者、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获得者等应聘人员,年龄条件可适当放宽,但最多不超过40周岁。
  10.具备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报名方式
  (一)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
  详见《食品药品审核查验中心2015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岗位需求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本次招聘仅采用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及其他形式的报名。请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或总局核查中心网站()下载并如实填写《食品药品审核查验中心应聘报名表》(见附件2)、《食品药品审核查验中心应聘人员信息登记表》(见附件3),通过附件方式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hr@cfdi.org.cn),报名截止时间为10月31日。报名人员的邮件主题与附件名称相同,统一格式为“应聘-姓名-岗位代码”,应聘者每人限报一个岗位,考生要在应聘报名表中填写详实的通信地址和便捷可靠的联系电话。
  2.11月中下旬,将在官网公告符合条件参加考试人员名单,同时电话或短信通知,未通过简历筛选的报名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3.12月中旬(暂定,以具体通知时间为准),组织现场资格审查,参加考试人员需持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确认。
  4.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原则应达5:1以上方可开考。
  (三)注意事项
  1.报名人员应对在网上提交的材料负责,虚假信息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资格。
  2.报名与现场使用的身份证信息必须一致。
  3.参加现场资格审查准备材料:
  需提供个人身份证、户口本、一张2寸免冠彩色照片、学历学位证、英语等级证书、相关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及《食品药品审核查验中心应聘报名表》。
  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4.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现场发放准考证。考生持准考证和身份证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三、考试时间、内容及注意事项
  (一)笔试
  笔试时间:12月中旬(暂定,以具体通知时间为准)。
  笔试内容:综合素质能力测试。
  根据拟聘岗位职数和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顺序),参加面试环节的应聘人员与拟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12月下旬(暂定),将在官网公告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同时电话或短信通知,未进入面试的考生不再另行通知。
  (二)面试
  面试时间:12月下旬(暂定,以具体通知时间为准)。
  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专业岗位能力、外语水平和思维、理解、应变、分析、语言表达等综合能力。
  (三)注意事项
  1.参加考试人员自行携带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笔试时不准携带计算器、字典等。
  2.参加考试人员应严格遵守考场纪律,如有违反考场纪律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名资格。
  四、考察和体检
  根据总成绩(笔试占40%,面试占60%)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岗位1:1确定考察和体检人员名单。如果在考察和体检中发现不符合条件者,则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组织在定点医院进行。
  五、聘用及待遇
  根据综合考察和体检的结果,确定聘用人员。公示7天,无异议的,经中心研究后按照总局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期满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到相应岗位;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关系。
  本次招聘的工作人员不占事业编制,参照国家公职人员管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缴纳“五险一金”。薪酬,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和奖金,具体根据个人情况、应聘岗位以及工作绩效完成情况核定。
  六、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87559011
  监督电话:87559018
  (周一~周五8:30~16:00)
  附件: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食品药品审核查验中心
  2015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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