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北京公务员考试报考条件

2015-10-09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2016年北京公务员考试报考条件已公布。2016年北京公务员考试招6066人,网上报名时间为2015年11月8日9:00至2015年11月12日17:00,公共科目包括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申论。报考者须参加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申论两科考试。考试不指定用书,考前可结合最新版2016年北京公务员考试通用教材复习。公共科目笔试的时间为2015年12月12日(周六)。笔试在北京举行,具体地点见准考证。北京公务员考试网现将2016年北京公务员考试报考条件发布如下:
  >>查看:2016年北京公务员考试基本报考条件
要求
内容
国籍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国家宪法
品行要求
具有良好的品行
身体要求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年龄要求
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9年11月8日至1997年11月8日期间出生)
学历要求
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具有拟任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户籍要求
  1、招考职位面向2016年合同期满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限于按照我市有关规定,聘任为村党支部书记助理、村委会主任助理、农民专业合作社理事长助理,且截至公务员考试报名时仍在岗的2016年合同期满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按照我市有关规定,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被确定为拟录用人选的人员,须履行完3年村党支部书记助理、村委会主任助理、农民专业合作社理事长助理聘任合同等相关合同且考核合格后,方可办理公务员录用手续。
  2、招考职位面向2016年服役期满退役大学生士兵的,限于按照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统一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的学生,在校期间从我市入伍且服役期满退役后复学完成学业的2016年应届毕业生(不包括外地生源高职或专科毕业生);应届毕业当年从我市入伍且2015年退出现役的服役期满退役士兵报考。
  3、招考职位面向2016年应届毕业生的,限于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定向、委培)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普通高等职业技术院校的北京生源2016年应届毕业生,北京地区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定向、委培)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北京生源本科以上(含本科)2016年应届毕业生,列入“985工程”京外院校中获得校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或者一等以上“优秀学生奖学金”的本科以上(含本科)2016年应届毕业生(不含定向、委培)报考; 符合部分特殊职位资格条件的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定向、委培)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北京生源本科以上(含本科)2016年应届毕业生仅可报考这些特殊职位。
  4、招考职位面向残疾人的,限于截至公务员考试报名时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人事行政关系在北京,且符合招考职位资格条件的残疾人(不包括2015年非北京生源毕业生及户口档案保留在学校的非北京生源往届毕业生)和2016年应届残疾人毕业生报考。
  5、招考职位要求“基层工作经历最低年限”为两年以上(含两年)的,限于截至公务员考试报名时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人事行政关系在北京,且具有两年以上(含两年)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不包括2015年非北京生源毕业生及户口档案保留在学校的非北京生源往届毕业生)报考。
  6、招考职位要求“基层工作经历最低年限”为“无限制”的,限于截至公务员考试报名时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人事行政关系在北京的人员(不包括2015年非北京生源毕业生及户口档案保留在学校的非北京生源往届毕业生)和2016年应届毕业生报考。
(详细报名条件以最新公告为准)
  附: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考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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