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北京公务员考试面试热点词语:电商立法

2015-09-23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本期为各位考生带来了2016年北京公务员考试面试热点词语:电商立法。考生一定要做到以下几点:每天关注社会热点;学习申论高分范文的写作;掌握一些写作技巧。北京公务员考试网温馨提示考生阅读下文,相信能给考生带来一定的帮助。
  仔细研读下文>>>2016年北京公务员考试面试热点词语:电商立法
  电商已成为近几年互联网中最热门的,电商立法已成定局,针对于2015年公务员面试申论热词之电商立法,2015年3月9日上午,全国两会为国家工商总局组织专场记者会,邀请张茅局长就“商事制度改革”的现状及未来走向接受媒体提问。并就市场准入注册制、反外资垄断、水货客事件、网购乱象、电子商务立法等社会高度关注的热点、焦点、难点话题作了解疑释惑式的回应。国家公务员考试网提醒考生,以下就是针对于此事所提供的信息:
  毫无疑问,就涉及面及利益相关性,工商总局及各级地方机构,如何整治网购乱象是社会焦虑的重中之中。何时能对电商戴上法制(治)的笼套,迫使电商依法经营是社会的最大期盼。
  去年下半年,一份以“淘宝正品率只有37%”为核心内容的“2014年下半年网络交易定向监测结果”,引发了阿里与工商总局的“攻防大战”。最后,因事件已连累到在美上市的整个“中概股”板块之名声和市值,在不易为常人所察的“政治力”干预下,马云和张茅“各退一步”,“攻防大战”勉强实现了“软着落”。尽管网购族、市场、全社会皆对“攻方”和“防方”谁更占理心知肚明,但舆论同样不满于工商部门整治网购乱象缺乏作为。就此,张茅局长本人及各级工商部门的主官,同样心里发虚,很难理直气壮以正视听。
  说工商部门对网购乱象完全不作为不符合事实,但说工商部门被动应付却十分贴切。网购从新世纪初开始孕育,到2006年前后已成“异军突起”状,对应的网购乱象则已呈“野火蔓延”状。可工商总局直到2010年才出台《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由于“暂行办法”接地气不够,又失之于“窄”和“软”,非但难以遏制网购乱象蔓延,反招致乱象更加肆无忌惮。于是,2014年初,工商总局将“暂行办法”升级为《网络交易管理办法》,再次被动应对。
  新版“管理办法”虽对监管条文作了“淬火”处理,但因先天不足加监管权有限,“窄”和“软”的被动局面依然没有大的改观。举个例子,不论网购乱象出格到何种程度,就具体的行政罚款,仍停留在每次最高3万元封顶。而更让工商总局无奈及网购族纠结的是,经“淬火”升级后的“管理办法”,依然只是个部委级行政规章,连部委行政法规都够不上。很显然,甭说将“管理办法”升格为“电商法”,就是将其升格为国务院层级的行政法规,单凭工商总局之努力,显然力所不逮。
  恕笔者直言,有了“电商法”,短期内想遏制网购乱象都无可能。没有“电商法”,遏制网购乱象肯定无从谈起。有鉴于此,张茅局长昨日一句“我们现在正在积极推进电子商务立法”的话,既令不少媒体兴奋亦让不少网友产生遐想。其实,即使对“积极推进”作最乐观之评估,恰恰意味着对电商立法目前八字还差一撇哩!
  “积极推进”说,并非张茅局长回应舆论“虚以委蛇”,实乃工商总局在部委中影响力与号召力皆十分有限。电商是个典型的跨行业新型业态,故而对期监管也具有极强的跨部门特性,除工商部门之外,工信、网监、税务、卫生、质监、银监、保监、证监、公安、法院都对其承担不同监管职责。“九龙治水”带来两大显性困惑:一是“九龙”中的多个部门腰板比工商部门硬;二是谁都可管,谁也又不承担实质性责任。按传统的监管分工,最后只剩工商部门被舆论推上了“风口浪尖”……如是这般,要从速对电商立法,那是何等的不易。
  还有一个隐蔽的“不易”更难为常人所察。那就是对照本次人大年会注定会表决通过的、经大修的新版《立法法》之相关法条,类似“电商法”因所涉利益关切面极大,须分步走完评估、听证和草案征求全民意见等多道立法程序,还涉及“九龙”监管权限的重新划分与界定,若按部就班,没三五年恐怕连头绪都难以厘清。何况,大小电商平台上的“店小二”们早已数量极其庞大,立法过程必遭致该群体的强烈“牵制”。而有关部门还不得不对诸如鼓励创业创新、确保就业等因素有所“投鼠忌器”。
  如是,若国家真想抓紧颁行“电商法”,就必须要有强力机构来担纲统领此项立法。鉴于去年2月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成立时,已将确保电子商务有序发展纳入了国家网络和信息安全之范畴,这个可能的“强力机构”应该非中央网信领导小组莫属。若由其在背后统一各方意志,全国人大才可排除各种干扰,有效开展该项立法。
 

热点关注微信国家公务员考试网微信新浪微博国家公务员考试网新浪微博腾讯微博国家公务员考试网腾讯微博订阅号国家公务员考试网订阅号、QQ群 公务员考试QQ群、歪歪歪歪学习

分享到

切换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