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下半年北京丰台区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已发布。本次计划招聘55名工作人。报名时间:2015年10月8日至10月10日9:00-17:00。报名方式:网上报名。笔试内容为公共基本能力测验,考生可参考公务员教材中心的2016年北京公务员考试通用教材。北京公务员考试网现将2015下半年北京丰台区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公布如下。
2015年北京丰台区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55人)
为贯彻落实《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精神,结合丰台区事业单位实际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5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生须具备的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北京市常住居民户口,且人事行政关系在京;
(四)岗位条件要求的学历、专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执(职、从)业资格等;
(五)符合岗位的年龄要求,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15年10月10日(如:35周岁以下,为1980年10月10日以后出生),未领取自谋职业扶助金的随军家属报考(需提供相关证明),可适当放宽年龄要求;
(六)岗位要求的工作年限、工作经历等要求。工作年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15年10月10日;
(七)符合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以及具备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详细条件见《2015年丰台区第二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情况表》。
二、报名
(一)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初审和笔试后现场资格复审的方式。
报名系统登陆网址:http://www.bjrbj.gov.cn/platform/
(二)报名程序
1、提交报名申请
2015年10月8日至10月10日9:00—17:00登陆网络报名系统提交报考申请,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考生务必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岗位情况表及报名系统填报说明,确保填报的信息真实、准确,个人条件符合岗位要求,以免耽误报考。
请考生在提交报名信息后,注意登陆报名系统,关注自己的资格初审结果。单位初审通过后,考生要及时打印报名表,以备后期资格复审时使用。
2、打印准考证
考生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招聘单位进行网上初审,请初审通过的考生于10月21日上午9:00后在网站上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打印网址:http://www.bjrbj.gov.cn/wtzkz/login/zg.htm
三、笔试
(一)笔试内容:公共基本能力测验,本次考试无指定参考用书。管理岗和专业技术岗科目均采取主客观题相结合的形式,以综合思维、解决问题、语言文字、学习能力等为考察重点。
(二)笔试时间:2015年10月24日(星期六)
管理岗、专技岗:9:00—11:30
笔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
(三)成绩查询
请考生在2015年11月中旬后,登录丰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lbj.bjft.gov.cn/)查询成绩。笔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划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每个招聘岗位按照拟招聘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未达到1:3的岗位,按成绩合格的实际人数面试。
四、资格复审
笔试成绩公布后,招聘单位通知进入面试环节的考生进行资格复审,复审通过人员才正式进入面试环节。考生须按照通知要求,由本人携带以下材料(除注明复印件外均须原件)参加资格复审。
(1)报名表(从报名系统下载打印);
(2)身份证、户口本(集体户口的需出示集体户口首页复印件及本人户口页):
(3)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等相关材料,岗位对前学历有要求的,考生还须提供前学历证书;
(4)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执(职、从)业资格或专业技能证书等符合招聘单位所需条件的其他相关材料;
(5)随军家属符合年龄放宽条件的,需提供区民政部门出具的未领取自谋职业扶助金证明及中介机构出具的存档证明;
(6)招聘岗位要求具备一定的工作年限的,除岗位要求的上述必要材料外,考生还需提供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本人社会保险缴费证明材料;招聘岗位要求相关工作经历的,考生还需提供《劳动合同书》、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本人社会保险缴费证明材料。
五、面试
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划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管理岗、专业技术岗位采用面试的方式,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分别按照50%、50%的权重计入综合成绩。面试及综合成绩在丰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示7天。每个招聘岗位按照1:1的比例,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综合成绩由高至低的排名顺序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面试由各招聘单位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六、确定拟聘用人选
面试及综合成绩公示期满后,开始组织体检及考察。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名单在丰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示7天。
七、需说明事项
(一)从资格审核到招聘工作结束,考生应保证网络报名时所留通讯方式畅通,因通讯不畅造成无法通知考生本人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二)考生应对本人在报名表中所填写的信息负责,虚假信息一经查实,考生本人承担一切后果,并同时取消本次报考资格。
(三)社会人员在报考前应征得所在单位同意。拟聘用人选经公示无异议后,须协助聘用单位及时办理行政关系调入手续。
咨询电话:
报考单位网上报名审核电话见《岗位情况表》
区人力社保局咨询电话:63258398
监督电话:63258250
丰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