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北京石景山面向社会和随军家属招社区工作者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推进我区社区工作者职业化、专业化进程,构建我区高端社会工作人才队伍体系,推动社会治理现代化发展,依据国家、北京市加强社会建设、社会治理相关文件精神,按照《石景山区社区工作者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石景山区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实施办法》、《石景山区街道安全生产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方案》及《关于建立石景山区街道社区统计工作室试点工作方案》的相关规定及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工作要求,结合我区工作实际,决定于近期面向社会和随军家属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具体安排如下。
一、招聘岗位
社区服务站岗位、商务楼宇工作站岗位、枢纽型社会组织岗位、社区统计工作室岗位、安全生产社区工作者岗位。
二、主要岗位职责
(一)社区服务站岗位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教育和引导居民遵纪守法,自觉履行依法应尽的义务;
2.执行党组织的决定、决议和社区居民会议的决定、意见,在街道办事处和政府职能部门指导下做好本社区居民的各类公共服务和公益活动工作,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
3.组织协调社区单位和居民开展各类共建活动,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积极培育社区社会组织,调动社会力量开展便民、利民的社区服务活动;
4.认真听取并积极反映社区居民的意见和建议,做好社区居民的思想疏导工作;
5.协助政府及有关部门做好与社区居民利益相关的社会治安、公共安全、社会保障、就业服务、帮扶救助等工作;
6.街道安排的其他工作。
(二)商务楼宇工作站岗位
1.指导楼宇内非公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建立党组织,协助做好党、团员的接待、咨询和管理等工作,办理党、团员组织关系接转;
2.协助开展妇联工作,促进妇女在工作和劳动时的安全和健康,保护妇女的合法权益;
3.协助楼宇工会、团组织开展活动,帮助解决企业员工在劳动用工等方面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4.建立公共安全应急机制,及时发现、报告、协调处理安全隐患,协助相关部门预防和处置公共事件;
5.加强与公安派出所、工商管理所、税务所等部门的沟通协调,整合公共服务资源,为企业的经营发展提供服务。
(三)枢纽型社会组织岗位
1.区级枢纽型社会组织岗位
(1)负责本领域社会组织成立、变更、注销登记前的审查工作,对于符合注册登记条件的,要积极依法承担业务主管单位职责,配合其完成登记注册;
(2)负责本领域社会组织的日常管理、服务工作,指导、监督社会组织依照法律和章程开展活动;
(3)负责联系协调本领域社会组织党建工作,逐步推进党组织和党的工作的广泛覆盖;
(4)指导本领域社会组织开展购买公共服务项目工作,并配合区委社会工委、区社会办承担起监管职责;
(5)搭建工作交流平台,协调本领域社会组织围绕全区经济社会建设和社会组织自身发展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加强沟通、交流与合作,研究提出意见建议;
(6)负责本领域社会组织年度检查的初审;
(7)负责完成区委社会工委、区社会办和本枢纽型社会组织交办的其他工作。
2.街道枢纽型社会组织岗位
(1)联系街道和辖区社会组织,协助街道做好辖区社会组织的能力提升,为确立辖区社会组织的发展定位、发展方向和发展规划提供意见和建议;
(2)指导社区社会组织依照法律法规和章程开展活动,协助街道做好社会组织调查研究,动态掌握其基本情况,及时反馈意见、建议。同时定期向区社会办汇报街道社会组织发展状况;
(3)利用专业知识和技能,为社区社会组织提供政策信息、业务指导、教育培训、互动交流等服务;
(4)根据辖区社会组织发展需求,协助街道积极申报市、区两级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项目,并配合区委社会工委、区社会办承担起监管职责;
(5)负责完成区委社会工委、区社会办和街道枢纽型社会组织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社区统计工作室岗位
1.负责搜集和管理辖区内经济、社会基本信息,协助做好整合部门统计信息资源相关基础性工作,配合完成基本单位名录库动态维护工作;
2.开展社区常住人口、外来人口等动态数据监测,建立社区常住人口基本信息电子化行政记录,定期向社区及所在街道提供人口信息等基础数据和资料,为社区和街道提供统计服务;
3.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要求,以社区为载体,建立社区人口调控和产业疏解动态变化快速反映机制,为区委区政府和各职能部门提供决策参考;
4.协助完成大型普查和各类专项调查、人口动态监测、人口抽样调查、劳动力调查、社情民意、居民收支入户调查等调查任务;
5.开展社区内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及统计普法工作;
6.完成街道和社区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并为辖区内居民生产生活提供统计服务。
(五)安全生产社区工作者岗位
各街道(鲁谷社区)安全社工承担本责任区内的日常安全生产检查工作。
1.负责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相关要求,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加强现场安全管理,完善安全生产条件;
2.负责采集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基础信息数据,纳入街道网格化社会服务管理体系,协助街道安全监管部门建立健全各类安全生产台帐,实现安全生产动态监管;
3.负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情况;负责检查本责任区内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及职业卫生工作;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应立即告知生产经营单位整改,认真做好记录并及时报告街道安全监管部门;
4.负责协助相关部门做好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生产安全事故现场保护,人员、财产抢救,事故调查和善后处理等工作;
5.负责街道组织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安全隐患排查等;
6.完成街道和社区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招聘名额
(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91人
1.社区服务站岗位197人。具体名额分配如下:八宝山街道14人,鲁谷社区13人,老山街道16人,八角街道30人,古城街道26人,苹果园街道32人,金顶街街道28人,广宁街道14人,五里坨街道24人。
2.商务楼宇岗位36人。具体名额分配如下:园区7人,鲁谷社区9人,老山街道3人,八角街道8人,古城街道5人,苹果园街道2人,金顶街街道1人,五里坨街道1人。
3.枢纽型社会组织岗位28人。其中,区级枢纽型社会组织岗位18人。街道枢纽型社会组织岗位10人,具体名额分配如下:八宝山街道1人,鲁谷社区1人,老山街道1人,八角街道1人,古城街道1人,苹果园街道1人,金顶街街道2人,广宁街道1人,五里坨街道1人。
4.社区统计工作室岗位115人。具体名额分配如下:八宝山街道13人,鲁谷社区15人,老山街道10人,八角街道14人,古城街道19人,苹果园街道13人,金顶街街道14人,广宁街道5人,五里坨街道12人。
5.安全生产社区工作者岗位15人。具体名额分配如下:八宝山街道4人,鲁谷社区4人,八角街道1人,古城街道3人,金顶街街道2人,五里坨街道1人。
(二)面向随军家属招聘10人,全部定向于社区服务站岗位
具体名额分配如下:鲁谷社区2人、苹果园街道4人,五里坨街道4人。
四、招聘条件
(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报考人员应具备如下条件:
1.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政治素质高,责任心强,自愿从事所报考岗位工作;
2.热爱社区工作,具有较强的组织与沟通协调能力、文字和语言表达能力及相关业务知识,能熟练操作计算机;
3.品行端正,身心健康,身体条件达到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的合格条件;
4.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需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社会工作专业的应届毕业生可放宽至大专学历;
5.具有本市城镇户口,长期居住在石景山区,报考社区服务站和社区统计工作室岗位的人员需长期居住在所报考街道辖区;
6.年龄在40周岁以下(即1975年9月1日以后出生)。
(二)面向随军家属公开招聘的报考人员应具备如下条件:
1.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政治素质高,责任心强;
2.热爱社区工作,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文字和语言表达能力及相关业务知识,能熟练操作计算机;
3.品行端正,身心健康,身体条件达到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的合格条件;
4.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
5.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5年9月1日以后出生);
6.已办理随军调京手续,未领取自谋职业政府补助金,爱人为驻石景山区部队的现役军人。
五、招聘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网址:http://sgzk.bjsjs.gov.cn:8099/sjszk/
2.报名时间:2015年9月6日~2015年9月13日
(二)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笔试内容:笔试内容为时事政治、公共管理、法律基础、社会建设知识及从事相应岗位工作所应具备的基本技能等。我办不指定也不编辑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指定也不委托任何单位进行招聘培训。
3.笔试成绩:请于笔试后5个工作日左右在考试系统查询。
(三)资格审查
通过笔试具有面试资格人员需面试前进行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地点由用人单位通知,请保持通讯畅通。资格审查时需本人持下列证件或材料原件及复印件(A4纸复印)。
1.户口本(户口不在石景山区,但长期居住在石景山区的本市居民还须携带房产证或居住证明);
2.身份证;
3.学历证书;
4.其他可以证明上述证件的相关材料;
5.报考面向随军家属招考的人员需携带《随军家属进京落户申请报告表》复印件。
(四)面试
按不低于最低笔试合格线,以各招聘岗位为单位,从高分到低分,原则上按1:3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面试相关事项由所报考单位另行通知。
(五)政审和体检
面试合格人员由考生所报考单位组织政审和体检。
(六)公示与聘用
政审、体检合格者,在石景山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档案关系由区职业介绍中心或区人才交流中心进行代理。
六、任职、待遇和管理
招聘为社区工作者的人员,由用人单位与符合条件的招聘人员签订服务协议,聘用期为三年(含六个月试用期)。正式聘用人员工资待遇按《石景山区社区工作者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和石景山区《关于进一步规范调整社区工作者待遇的通知》(石社字[2012]27号)执行。正式聘用人员在聘用期内,按照有关规定参加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符合政策的享受独生子女费。正式聘用人员日常管理及休假按照《石景山区社区工作者考勤管理及休假制度》(石社领办[2011]1号)相关规定执行。
招聘为社区服务站岗位的人员到岗后,根据工作需要,结合组织考察和本人意愿,在社区党组织和居委会换届选举之年可推荐为社区党组织和社区居委会候选人。按照《中国共产党党章》、《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参加选举当选或被任命为社区党组织成员的专职人员,或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和本市有关规定参加选举当选为社区居委会成员的专职人员,办理相关手续后,仍纳入社区工作者范畴管理。商务楼宇工作站工作人员根据工作需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参加社区党组织、社区居委会选举,或聘任为社区服务站工作人员,办理相关手续后,仍纳入社区工作者范畴管理。
特此公告
石景山区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9月
咨询电话
1.社区服务站和统计工作室岗位咨询电话:
八宝山街道88682932
老山街道88972652
八角街道68870582
古城街道68874142
苹果园街道88931021
金顶街街道88711729
广宁街道88993083
五里坨街道88903433/88903170
鲁谷社区68611197
2.商务楼宇工作站岗位:88699251
3.枢纽型社会组织岗位:88699253
4.安全生产社工岗位:68607170
5.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88699255
咨询时间:招聘期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