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关于2015年度拟录用公务员签订三方协议的通知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2015年度公务员录用工作安排,现将我局2015年度拟录用公务员签订三方协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签订协议人员
此次签订协议人员范围为我局2015年度拟录用公务员中的应届毕业生。除应届毕业生以外的我局其他拟录用人员不需办理此次协议签订手续。我局2015年度拟录用人员名单可以在国家公务员局录用专题网站上进行查询。
二、签订协议方式
(一)签订协议时间:请上述签订协议人员务必于2015年7月16日、17日两天,按照以下具体时间安排,持本人身份证到我局现场办理签订三方协议手续:
签订协议时间 |
报考分局 |
2015年7月16日上午9:30-12:00 |
东城、西城、石景山、门头沟密云、怀柔、西站、燕山 |
2015年7月16日下午1:00-5:30 |
海淀、房山、顺义 |
2015年7月17日上午9:30-12:00 |
丰台、通州、四直属 |
2015年7月17日下午1:00-5:30 |
朝阳、大兴、昌平、延庆 |
(二)签订协议地点: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10号北京市国家税务局11层1101房间。
三、办理后续报到手续
三方协议签订后,请考生迅速与学校联系,办理档案转寄手续,档案转寄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10号北京市国家税务局”,收件人写“人事处收”。并抓紧办理报到证开具、户口迁移、党团关系转移等手续。
本次不需签订协议的其他拟录用人员,请按照我局网站上2015年5月29日发布的《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关于2015年拟录用公务员有关事项的通知》有关要求,开始办理行政工资关系介绍信、档案转寄、党团关系转移等手续。关于全体考生办理报到手续的具体时间及安排,请随时关注北京市国家税务局网站通知。
联系单位: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10号
联系电话:010-88376079
邮 编:100044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人事处
2015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