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共基本能力笔试大纲(试行)》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第6号令)精神,适应北京市事业单位用人制度改革发展的需要,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工作,把好事业单位“进人关”,帮助广大应聘者更好地了解事业单位不同类别岗位的公共基本能力笔试要求,特制定《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共基本能力笔试大纲(试行)》。该大纲适用于北京市事业单位管理岗、专业技术岗和工勤技能岗的招聘笔试。应聘者在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共基本能力笔试时,应根据招聘单位的岗位要求,参照大纲考察目标,做好相关知识、能力的学习和积累。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
2015年2月